去年,一条名叫《天朝渣男图鉴》的视频刷遍全网。
这个视频在去年年底发出后,马上受到了破万的转发,还上了热搜。但很不幸,因为种种原因,它马上被撤了下来。
这支没有团队背景,仅仅由来自中国各地的网友们志愿合作的视频,为什么一下子有了这么大的影响力?
我想,是因为它戳中了当下中国女性的生存现状。
这个视频中,讲述了6位来自不同城市女性的故事,每一位女性都遭受性别暴力。
第一个女性是东北人,发现了自己老公的记事本,里面记录着他睡过的女人,以及她们上床时的各种姿势,甚至还在日记里称她是“死胡同”;
△“死胡同”,当然是跟死人才配
第二位女性是上海人,她的老公表面上温柔顾家,有才华,会吹萨克斯风,但实际上是个家暴男,常用萨克斯风打她;
第三位女性来自重庆,因为丈夫无法生育,就去领养了孩子,结果丈夫老觉得不是自己的孩子,试图把他放进水缸里淹死;
第四位是女乘客,遭受了某品牌司机的跟踪和性骚扰;
第五位女性的男友偷偷藏毒,最后报警嫁祸了给她;
第六位女性生了个女孩,丈夫因为重男轻女,把女儿活活闷死在被子里。
出轨、家暴、性骚扰、杀婴,这个小短片中体现的,是社会上各式各样对女性的性别暴力。而短片中受害的女性们,也都做了一个相同的决定——以暴制暴。
她们把视频里提到的“渣男”给杀了。
其实,《天朝渣男图鉴》的这一段并非原创,而是对著名音乐剧《芝加哥》中的经典唱段《监狱探戈》的改编和翻唱。
《监狱探戈》讲的是美国库克郡女子监狱里的六位杀人嫌犯的自白,和《天朝男子图鉴》一样,在她们之中,除了一位女性是无辜的,另外五位囚犯都杀死了丈夫或男友。
图/《芝加哥》
不知你看到这种女性受到男性伤害后复仇的题材有什么感受。我看《芝加哥》穿着一身黑的漂亮女囚霸气侧漏,感觉很爽;看《天朝渣男图鉴》,感到一些无奈,看到报仇还是会觉得痛快。
但我今天想跟你分享的,不是艺术作品,而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杀夫故事。
我看的时候,泪流满面,哭到喘不过气。
她们为什么离不开家暴男?
说到中国关于以暴制暴案件的报道,最有名的,可能是柴静2005年在cctv做的一档特别节目,叫作《沉默在尖叫:女子监区调查》。
这档节目中,柴静前往河北省石家庄监狱,采访了10位杀夫女犯人。画面中,10位女犯人穿着蓝色的狱服,梳着齐耳的短发,排成两排。
柴静问:“你们都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杀死丈夫的?”
“我是拿的擀面杖打的头。”“我是用刀扎住他这个部位。”“我是用刀。”“我使用的是铁棍。”“我是用枪。”
柴静又问,你们当中有多少人是案发之后自首的?
10个人,都纷纷举起了手。
豆晓花结婚的时候还不到15岁,父母把她嫁给了一个年长11岁的男人。
她的丈夫控制欲极强,不让她和任何人说话,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行;经常用鞋底子、皮带打她,还把她绑起来,用皮带抽她。结婚8年,豆晓花从没穿过短袖。
这种恐惧渗入生活的每时每刻,有时她在睡觉,醒来却发现丈夫把刀放到她的脖子旁边,直到有一天,丈夫威胁她,说:
说吧,是我动手还是你自己动手。
豆晓花试图逃到父母家,但被丈夫用刀架着押回来。丈夫还扬言说要杀了她全家。豆晓花走投无路,拿起棍子,挥向了他的头。
△在听到丈夫“杀全家”的威胁后,豆晓花走投无路,痛下杀手
这些女囚犯的命运都无比相似,她们长期受到来自丈夫的肢体和精神暴力,尝试过求助和报警,但最终都没得到任何帮助。
她们长时间以来在都担惊受怕中度过,直到有一天无法忍受,才动手把丈夫杀死。
受暴女性并非都是文化程度低的人。2014年,cctv拍摄的《中国反家暴纪事》中“以暴制暴”一集,就提到了一位女教师的犯罪。
△她的朴素愿望
来自陕西的刘婉玲是一名教师,她长期遭受丈夫的暴力,还被迫上缴所有的钱。
因为受过教育,她懂得上网搜索资料。在去法院离婚前,还先去医院进行了伤情鉴定。但是,检查的时候,人家一听是夫妻之间打架,就把她赶了回去。
她前后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后都失败了。
△丈夫拿孩子威胁她
这件事就充分说明,责怪受暴女性笨、蠢,或者拿“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给事件定性,都是不正确的。
家暴是整个社会性别结构的反映。如果医院不愿配合做伤情鉴定,法院在判决时重男轻女,对家暴熟视无睹,女性凭借自己的力量,再怎么反抗,也无挣脱结构性的性别暴力。
而受暴的女性又往往很难逃离,除了外力原因,长期遭受暴力的女性,还会患上一种叫作“受虐妇女综合症(battered woman syndrome)”的病。
受虐妇女综合症是一种温水煮青蛙式的暴力的结果。
施暴早期,丈夫偶尔会表示出后悔、道歉,给予女性会改好的期望。可实际上,他们往往不会改好,反而使暴力升级。
这种周而复始的暴力,让女性终日活得提心吊胆,慢慢地,她们在心理上开始处于一种瘫痪状态,越是遭受丈夫或男友的暴力,都会变得越发被动、越发顺从。
此外,逃离施暴者,往往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因为家暴的最后一步,就是杀人。
研究表明,70%的家庭暴力谋杀都发生在受害者结束这段关系后,因为在对方离开之后,施虐者便已经毫无顾忌了。就比如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河北邯郸的一对夫妻在前往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时,发生激烈争执,丈夫就突然开车撞向了妻子。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元,门吱呀一声关上后,在这里人们如何相待,多少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基本面目。”
这句话正是说明,家暴不是家务事,它有着复杂的心理控制机制和权利关系,若是想摆脱,则一定需要公权力的介入。
别再让受暴者拿起刀
既然如此,我们该怎么做呢?
2010年,联合国通过了The Bangkok rules(曼谷规则)法案,呼吁各国法庭在对待女性罪犯时,需考虑她们是否曾经有过犯罪记录、犯罪行为和动机,以及她们照顾家庭的背景。
图/penalreform
因为,大多数女性在以暴制暴而杀夫的情况下,都会主动自首。从动机上来说,她们也对整个社会没有大危害。
但是,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完善的针对以暴制暴的女性的法条。她们若想减轻刑罚,就得向其他法条靠拢,比如正当防卫、精神错乱。
除了法律,其他国家还有许多措施,来帮助受暴女性摆脱家庭暴力。
比如,在荷兰,政府有设立一种叫“橙色房子”的庇护所,受到家暴的女性可以住进去,会有警察保护她们的安全。
△橙色房子外观
警察在接到家庭暴力的报警后,会及时出动。必要时,还会带走施暴者,限制其人身自由6个小时。6小时之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时间。
而在这段时间里,一个专门应对家庭暴力的小组会出动,对家庭暴力的情况进行评估,同时也会有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对受暴女性进行疏导。如果受暴者是孩子或者存在家暴目睹儿,此次事件还会立即报告给儿童保护机构。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现在有什么对应的法律或措施吗?
我们都听过这句话:清官难断家务事。即使在今天,我国很多判决书里仍把家庭暴力表述为“家庭纠纷”。
△家暴不是家务事!
不过,你可能听说过,我们现在有了《反家暴法》。
没错,2015年3月,我国颁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文件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要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妇联、邻居和亲属等都要积极配合涉及家暴案件的处理记录。
法案也规定了,为了摆脱家暴而故意伤害或者杀害施暴人,若行为具有防卫因素,可以酌情从宽处理,依法放宽减刑幅度。
图/图虫
《反家暴法》对于中国的性别平等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当你立出这样专门针对家暴案件的法律,就等于政府对市民强调,家暴是犯罪,是不被社会允许的。
不过,即使有专门的反家暴法,也并不一定代表它是完善的。
《正午故事》曾发表过一篇关于《反家暴法》的文章,文中举例一位长期受暴的女性,被施暴后,前往照相馆拍摄了照片,但这一证据却并不被法院认可,因为“无法证明是丈夫打的”。
前段时间,你也许也在微博上看到了一个让人心碎的视频:
一位女性在丈夫冲进自己房间施暴前,把手机迅速立好,然后录下丈夫对自己拳打脚踢的画面。旁边的孩子在大哭。
这就可以看出,中国《反家暴法》的另一个问题是,它虽然承认家暴是犯罪,但把举证的重担全部压在了女性身上,且在执行上还不完善,以至于对侵犯者的约束力是很小的。
我们刚刚提到,《反家暴法》出台后,人们可以向警察局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以江苏南京为例,从16年3月份《反家暴法》生效,到17年11月,警方共接到家庭暴力警情5746起,但出具告诫书只有455份,不到十分之一。
原因,往往就是因为证据不足。
与荷兰相比,中国其实也是有家暴庇护所的,根据19年全国妇联权益部的采访,现在全国有2000余家庇护中心,但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几乎没什么人知道。
此外,家暴庇护中心往往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条件和设施都比较落后。因此,在整个2016年,接受服务总共只有149人次。
研究证明,那些提供专项和完善法律的国家,女性更不易得HIV/AIDS,现实中的性别暴力案件也有着更好的解决。
对于家暴,中国依旧有很长的路要走。
弑夫案中,没有人是幸存者
家暴,是一个社会的切面。
我们看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女性,竟经历着如此相同的轨迹:遭受丈夫家暴、人格侮辱、性虐待、威胁伤害家人、求助无效、最终杀人。
这绝不是个体现象或“家庭内的事”,而是一个社会现象。
△数据来源:家庭暴力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
从弑夫的视角来看性别暴力,我们可以发现,若是没有在暴力的源头制止,只会引发悲剧。
在这场关乎性别结构的亲密暴力之战中,若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制止,没有人会是幸存者。
《天朝渣男图鉴》里有这么一句歌词:
“我无可奈何,我非杀不可,谁又敢评判我的错对。”
这是一句让人感慨,也值得整个社会反思的一句话。
以个体的方式来解决结构性的性别问题,的确无可奈何,也的确无法让人评判错对,但我们都不希望,它会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
P.S.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作者
提图
伦敦政治经济大学性别研究硕士,
自由撰稿人,野生电台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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