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丘市原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曹宝辰涉嫌受贿一案在安丘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曹宝辰在任安丘市原国土资源局景芝分局副局长、凌河分局副局长、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期间,于2008年夏天至2018年10月,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土地规划调整、养殖用地手续办理、违法建设查处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2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全部证据材料,被告人曹宝辰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相互进行了辩论。安丘市纪委监察委部分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该案,本案将择期宣判。(通讯员鲁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