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据媒体报道,微卡时代公司认为微信支付侵犯其专利权,起诉腾讯公司、财付通公司及凡客诚品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一家拥有二维码支付专利的公司,把腾讯公司、财付通公司及消费终端凡客诚品公司告上法庭,原告是北京维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认为微信支付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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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不同?

今天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负责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时,腾讯方面认为,微信支付的逻辑与原告持有的专利并不相同,所以并没有构成侵权。

2012年11月,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微卡时代公司)从银河联动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联动公司)处获得了名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

银河联动公司曾公布消息,与中国移动二维码合作研发“中国移动二维码”,但是本次涉案的专利,即是这一时期沉淀出的核心技术。

微卡时代公司称,涉案专利包括动支付中的“扫一扫”二维码采集、后台解码、辨识字段、信息匹配、最终识别等全过程。

腾讯和财付通方面不认同微卡时代公司的观点,他们认为,二维码属于“单字段二维码”,其中并不包含商户信息,微信支付系统也只是一种为用户提供的支付渠道。

而原告只拥有“多字段二维码”专利权,这种二维码中会含有特定商户信息,两种二维码性质、功能都不相同,原告与微信支付的运营模式并不一样。腾讯公司代理人还表示,二维码的采集、解码、辨识都是现有技术,不能说在专利中对字段进行了人为割裂,就成了对方的独有保护范围。

而且二维码中嵌入字符串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技术,微信支付的二维码其实就是待支付链接网址。链接中可能包含的商家信息,但在微信后台分析处理时并没有将其包含在内,二维码只有支付功能。

对于腾讯及财付通的回应,微卡时代公司称,生成支付链接的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到对商家的特定识别,所以腾讯和凡客诚品都存在侵权行为,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