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是恶势力的一种形式,但却最让百姓深恶痛绝,因为这些人就在百姓当中自己也是百姓,很多受害人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但久而久之,也形成了这些村霸肆意盘剥,欺压百姓的状况,将这些人绳之于法,才是除暴安良的真正体现,也才能还老百姓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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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湖北省竹山县王福隆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主犯王福隆获刑5年6个月,其余4人分别被判4年8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将王福隆等人违法所得241203.56元返还被害人,其他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和处理。

王福隆等5人是竹山县楼台乡官坪村5组村民,因为该组地理条件特殊,吸引了众多村民前来建房安居。一旦进入这里,很多人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还有很多的“土规矩”需要遵守,否则的话,想顺利建房那是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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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此之前,王福隆等人就看到本组的优势,早早地定下了一系列“土规矩”,纠集了一帮人对这些迁入村民进行欺压盘剥,并以要缴纳“土地补偿费”为名获取非法利益,如果不缴纳,就别想建房,就算是建好了也得给你拆了。

同时为了形成声势,让更多的人参与,王福隆等人还提出,本组村民参与一起收钱的,按人平均分钱,多参与多分钱,少参与少分钱,不参与不分钱。一时之间,改组村民群情激昂,像是打了鸡血,有的摇旗啦喊树威,有的摩拳擦掌参与,一时之间乌烟瘴气,民不聊生。

从2010年起,王福隆等5人对在该组建房的非本村19户建房户,以“土地补偿费”的名义收取费用共计47.65万元。建房户如有不从,则被该团伙缠闹、阻扰,或采取上访、滋扰、阻拦、强行拆除建筑等手段阻止建房施工,施加压力,使建房户被迫停工。把好端端的惠民措施搞得怨声载道,引起极大地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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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隆等人的手段之卑劣,可以从受害人王某身上可见一斑。王某于2012年11月准备在其购买的属于该组土地上建房,但因为不愿缴纳所谓的“土地补偿费”,遭到王福隆等人的滋扰和报复,王福隆等人先是挖掉王某菜地里的菜,然后又拆除了王某家的猪圈,为了不引起更大的麻烦,王某只有乖乖地向王福隆等人交费5.3万元才消停下来。

经查证,王福隆等人还通过非正常手段迫使张某、王某某等人向其团伙缴纳数万元费用后才得以开工建房,在当地影响极坏,群众深恶痛绝。当然善恶到头终有报,王福隆等人肆意妄为的行为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最终将王福隆等5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福隆等人以收取“土地补偿费”的名义,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王福隆等人结团打伙,无事生非,起哄闹事,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采取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向基层政府和村委会施压,私立规矩谋求利益,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团伙。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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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隆等人以本组为据点,形成成员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强拿硬要,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是典型的“村霸”恶势力行为,势必对其进行从重打击,才能有效维护当地社会稳定,营造和谐氛围。也能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村环境的改观,决不允许王福隆之流肆意妄为,为祸乡邻。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即便能够侥幸逃脱一时,也难逃一世,因为无论做什么,都会无形之中留下痕迹,不可能抹灭,必将受到人民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一切只是时间早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