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院一直提倡
“以慈善回报社会”
的精神理念
每一次关爱,帮助
都会让原本陌生的人们
搭建起心灵的桥梁
长养“慈悲”
需要身心并用
“乐善好施”的福田
也要辛勤耕种
才会芳香馥郁
滋润心灵
从中国佛教史上看,历代高僧大德无不秉承大乘菩萨精神,积极实践着慈悲利他事业,致力于赈灾济困,兴办各项慈善公益事业,这是中国大乘佛教精神的重要体现。这方面的事例在历代高僧传(如“兴福科”)中随处可见。当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的战争时,佛教界积极协助政府赈灾救难,不少僧人们往往舍寺院的衣食以拯救灾民,收埋遗骸,甚至有“舍身以赈贫饿”的感人之事。在和平时期,佛教徒也努力兴办了各种社会福利事业,如施诊济药(如“悲田养病坊”)、筑路修道,铺桥造船、设凉亭茶庵、旅社、义井、放生等,具有卓著的成绩。中国佛教界的慈善事业,为服务社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形成了优良的传统。
赈灾救难
佛教讲人生是苦,除了自己的生老病死苦之外,外界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战争等也是无法避免的。每当天灾人祸发生之时,中国佛教徒本着大乘佛教慈悲济世的精神,积极对受灾的百姓进行救济。
佛教历史上曾出现过僧祗户制度,用以救赈当时几乎长期发生的饥荒。据《魏书·释老志》记载,北魏孝文帝承明元年(476),沙门统昙曜上奏在州镇设立了“僧祗户”制度:“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人僧曹者,即为僧只户,粟为僧只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平齐户”是被课以极重赋税的军户,改为僧祗户后变为寺院依附人口,每年向各州郡僧曹缴纳六十斛谷子,所交的谷子为各州郡县僧团共同所有,遇灾荒之年,用以赈放给饥民。这是佛教辅助国家进行救灾的一种社会慈善事业。
除了制度性赈灾的僧祗户外,中国佛教史上还涌现出不少赈灾救难的感人事迹。南北朝时期僧人释法进,凉州张掖人,为北凉沮渠蒙逊及其子景环、安周所尊崇。安周即位后发生严重饥荒,死者无数。为救饥饿百姓,法进舍身救饥,将自己身体净洗后,携带刀和盐,来到穷困饥饿百姓所聚居之处。法进自割身肉,用盐腌制施舍给饿人,第二日才去世。此事感动了官府,安周下令以三百斛麦施与饿者,又开国家粮仓赈济贫民。(《高僧传》卷十二)
隋朝大业年间,蒲州一带人民因为发生严重的饥饿灾害,尸骸满地,甚至出现吃人肉的情况。仁寿寺道悬与另外一僧人道宗不辞辛劳,筹粮救济灾民,受其所施粮物而得存活者无数。(《续高僧传》卷十四)
法喜,俗姓李,襄阳(今湖北襄樊市)人,以为百姓治病著称。武德四年(621),右仆射萧玛于蓝田造津梁寺,因仰慕法喜道德高尚而请他住持。当时正遇灾荒,四方饥饿的灾民纷纷涌至寺门,法喜便撤衣资以供给灾民,为人所称赞。(《续高僧传》卷第十九)
元代僧人正因,杭州仁和金浦人,元军攻克杭州城以后,人民生活困苦,正因每日施粥给饥民达千人。(《补续高僧传》卷十二)
明末清初时,福建兴化、福清、长乐一带遭遇战乱,饥民甚众,鼓山涌泉寺永觉元贤禅师率僧众设粥赈济,又以棺葬死者二千余人,历时五十天。清乾隆二年(1737),镇江大旱,焦山寺住持僧福毅,到扬州募米二万四千担,用以赈济灾民。 在中国佛教史上,佛教僧人像这样自发地赈灾救难事例可谓不胜枚举,因此受到时人的称道。
贫困救济
在和平年代,中国佛教徒还积极从事赈施食物、周济衣物等救济贫困的善行。这种行为源于菩萨行中的布施,是菩萨为利益众生而修行的六波罗蜜之一。六波罗蜜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根据大乘佛教理论,这是菩萨成佛所必须修行的善行,其中布施行对于众生的利益最大。在佛教看来,真正的布施目的不是为了自己得到善的回报,而是出于自己的怜悯心、慈悲心,是为了给他人带来安乐。
中国佛教“无尽藏院”的设置,始于南北朝,而盛行于唐代。这一制度最初设立的目的,即在于用于社会救济和福利,即将信徒施舍的钱粮由寺院库藏,然后布施或借贷给贫苦信徒,或供修缮寺塔经藏之用。借贷时不须立字据,利息极低,而且归还时间也不加限定。如隋唐三论宗吉藏大师“法化不穷,财施填积,随散建诸福田。用既有余,乃充十五尽藏,委付昙献,资于悲、敬”。“悲、敬”,即布施于贫穷孤老的“悲田”与佛法僧三宝的“敬田”,可见无尽藏的设立,在社会救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代时有的寺院还专门设立悲田院(俗作“卑田院”),又称养济院,用于收养鳏寡孤独穷民。宋代时沿袭这一传统,设立“福田院”。北宋嘉佑初年,即于京师东西设立了两个福田院,嘉佑八年又增设了南北福田院,主要是安顿一般老幼贫疾和没有依靠之人。无尽藏院、悲田院、福田院的出现,体现了佛教救助悲苦众生的的菩萨精神,受到了国家的肯定和社会的赞誉。
本文原名:《中国佛教史上的慈善事业》 本文内容和意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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