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之中,总有一些人会为了一己私利而至国家百姓利益于不顾。只要发生战争,他们便会杀良冒功、谎报军情。这种毫无人性的行为不仅害人害己,更让国家百姓蒙受了巨大损失,甚至酿成大祸。

早在战国末期,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之后,确立了二十级军功爵位制,规定每斩首一名敌军,便可升爵一级。此后,秦军闻战而喜,在战场上悍不畏死,以势不可挡之势扫平六国。

然而,在士兵杀敌立功的同时,杀良冒功的情况也同时出现。现代出土的秦简中就曾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说的是秦国一名士兵拿着一个人头,到了军营前报功。

当他到达军营的时候,负责检验的官员发现首级上的致命伤是短剑造成的。而战场杀敌,伤口应该是戈矛或弓弩造成,所以验首官当即起了疑心,便将首级悬挂在了军营之前,并且下令各级军官清点各自手下的士兵,如有失踪人员,立即上报。结果不出所料,最终证实这件事属于杀良冒功事件。

当然,这种事情一旦有了开始,便会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愈演愈烈。

明朝后期,由于时局动荡而内忧外患、战乱不断。此时,杀良冒功、谎报军情的事情也就层出不穷了。

嘉靖二十二年的一天,辽东镇蒲河墩的指挥官崔弼正在痛骂下属冯贵、阎忠,原因是他们找到了一名走失人口,并且安全的把他送回了家。

看到这儿,有人会产生疑问,为何安全送回一名走失人口,会被上司责骂?

实际上,不是崔弼和走失人口有仇,而是明廷对杀“鞑子”有赏,杀一个鞑子整整30两白银。所以,崔弼的意思是让他们在没人的地方把走失人口杀了,然后在用首级去领赏。

说巧不巧,刚被训斥几天之后,冯贵和阎忠发现一个身着蒙古服饰、身背弓箭的人向他们的驻地走来。当时,众多守卫将他团团围住,但经过询问之后,这个人是一名汉人,几个月前被蒙古军队掳走做了奴隶,如今乘其不备,终于逃了出来。

既然这样,一众军士就把这名走失人口迎进了军营,准备留宿他一晚。

当天晚上,所有人都睡去了,而驻地内的有个叫做伊名的士兵起了歹心,他看中了这名走失人口的弓箭以及人头,想着唾手可得的30两白银,他起身串通了冯贵和阎忠,以及另外两个守军。

就这样,这名走失人口身首异处,成为了明朝边军领赏的工具。

第二天,指挥官崔弼醒来,一到现场就看看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他立刻把人头抢了过来。不过想来想去,崔弼决定分给众人一点油水,所以他让伊名带着人头去衙门领赏,回来后众人平分。

不过,老天爷开眼,官府通过人头的伤口看出破绽,最终事情败露,崔弼和伊名被判处了斩首示众,其余从犯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以上两件看似是小事,但由小及大,这种事情可以说是普遍反应当时的社会情况的。比如到了明朝末期,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的军队就曾杀良冒功,甚至是大肆屠杀平民。左良玉在围剿农民起义军时,就曾在舒城纵兵劫掠粮草、妇女,甚至是屠杀当地百姓,杀良冒功。

也正是当时官军的所作所为,才有了匪过如梳、兵过如蓖、官过如剃的说法。最终酿成老百姓对官军的痛恨超过了土匪,李自成看到了时机后,也顺势提出了“剿兵安民”的说法,聚拢了相当一部分人心。

当然,这种事情绝对不是是秦朝、明朝特有,历史上各个朝代层出不穷。清朝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最初的清军和湘军军纪涣散,杀良冒功事件层出不穷,这也是清廷和曾国藩在太平天国运动初期,屡败于太平军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