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在看到此文章标题时会有疑问!都是“征”,究竟区别在哪里?对我们老百姓有何影响?

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的,绝对不能混淆。今天,凯诺律师就为大家深入解析此两者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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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要清楚二者的异同之处,便需要知道土地“征收”与“征用”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

 相同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由上述两条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内容:

1、均以公共利益的需要

2、都具有强制性

二者都体现着国家意志的强制性。

3、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4、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不同之处:

1、审批机关不同

土地征用: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土地征收: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

2、土地用途不同

土地征用:被征用的土地属于临时建设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土地征收:是将被征收的土地转变成建设用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所以征收属于永久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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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权限不同

土地征用:根据上述所讲到的征用概念大家就可以知道土地征收属于临时性用地,在使用完毕后土地使用权将会归还给被征用人。所以,土地征用只是土地使用权的暂时转移,土地所有权并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土地征收:征收是变更土地所有权,即由集体所有变成国有。也就是被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会随着此次征收而转移。

4、补偿内容不同

因为二者土地权限的不同,导致二者在补偿这一方面也是大不相同的。内容如下:

土地征用:只补偿被征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并没有安置补助费。

土地征收:因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所以相对于征用来说,补偿费用要高一些。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会依法足额补偿下列费用: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并且还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所以,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上述内容,对二者的区别有了一定的了解。最后,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面临土地征用时一定要学会分辨出究竟此次项目属于“征用”还是“征收”,预防征收方已极低的补偿费用来永久性征收自家土地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