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河市向“两违”开展亮剑行动,并宣称“拆违”工作呈现了无死角、无例外、无上访、无抗法、无负面舆情的“五个无”的喜人局面。

此次行动中,李旗庄海东装订有限公司被列入拆违名单,2019年8月16日被执行强制拆除,该公司负责人王海东质疑相关政府部门违法强拆,借拆违的名义实施拆迁之实。

据王海东介绍,2019年8月16日早晨6:00左右,海东装订有限公司门口聚集好多执法车、执法人,没有任何人出示相关合法手续,就要进行强拆,8:00左右来了个管事的领导,要求他们全部离开厂房,有几十个身穿综合执法、警服、防暴警衣服的人员就开始对其一家人强制驱逐出厂子,动手打人、揪头发、抢手机。连其88岁的老母亲都给推倒摔了几个跟头,左手无名指一直到现在都不会自己张开。

期间,王海东的儿子和外甥还有两个侄子身上多处抓痕衣服被扯撕,还往他们身上脸上拳打脚踢。

打110说是政府行为管不了,连路边看热闹的人手机都被抢走。把照片一律强制删除,还有人更是直言不讳:“给你拆了就拆了不要上告,三河法院也不会给你立案。不要找事情,如果上告找事情把你们的厂子全都给停了。”

(我的律师去立案厅,立案厅工作人员说廊坊中院规定这种案件不给立案 )

据悉,2019年7月16日,三河市李旗庄镇人民政府向王海东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19年7月29日,三河市李旗庄镇人民政府又向王海东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根据《行政强制法》,王海东的企业被强拆,应该有执法人员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而王海东从始至终都没有收到过。

王海东认为,三河市李旗庄镇人民政府在强制拆除涉案土地上建筑物的行为严重违法,主要表现在主体认定有误、程序严重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同时,三河市李旗庄镇人民政府没有对王海东合法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长期存续的事实及理由予以充分考虑,僵化的适用法律,从而给王海东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2019年7月31日,王海东曾就此事网上信访到中央,8月1号信访件到三河,8月12日到李旗庄镇,没想到8月16日一早就开始强拆。

王海东的装订公司最早可以追溯到2001年,当时,2001年10月份,王海东与徐枣林村委会达成一致承包了三河市李旗庄镇徐枣林村东南一侧的土地;2015年1月1日,王海东同徐枣林村委会又达成了继续承包该土地的《承包协议》,承包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45年1月1日。

三河市李旗庄海东装订有限公司为王海东个人出资于2002年4月8日成立的公司,其公司注册及实际经营地址即是王海东所承包的土地;三河市李旗庄海东装订有限公司从注册之日起一直在此实际开展经营,直至被违法强拆。

王海东介绍,2001年以前,他们一家就一直在外搞企业。当时的村干部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招商引资,解决村物业人员工作,引进村能人等多种理由,多次邀请其回村发展。王海东经县国土局了解建厂的土地属于建设用地才敢回村建厂,建厂之初,王海东也去问过当时村里领导干部和土地局能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都说不允许。

企业从小做大,从弱做强,呕心沥血一生。企业又经过几年的投资改造,家产已全部投入进去还借了一部分钱,到现在借款还没有还清,就被镇村两级政府,以违建为名让其倾家荡产。

2019年国家对于违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强的,包括秦岭、石家庄等地的违建别墅全遭拆除外,各地也在积极打击违章建筑。但是其实对于违建,是有轻重等级的,国家对个别别墅和大棚问题的处理,是个事个办,并没有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将拆违极端化和扩大化。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拆除违章建筑之前,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预拆除的建筑进行仔细的调查、核实、取证,在确认之后再进行拆除,避免拆除了合法的建筑。因为有些建筑物看上去好像是违建,但是却是合法的建筑,或者是补办了手续之后,就能成为合法建筑。

依照《城乡规划法》,以下几种情况不应列为违建,第一种取得相关的手续,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来获得《房屋建设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理解为,对于可以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应该给予限期改正的机会。

第二种、2008年以前首次完成建造或者改扩建的建筑,不应认定为违法建筑。

第三种、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应直接认定违法建筑。

第四种、行政机关同意招商引资企业建设的建筑不是违法建筑。

以上几种建筑就是看似违建,实则合法建筑,如果强制拆除了,拆迁责任人要负刑事责任,严重的还会判刑。

王海东认为,中央拆除违建的政策是好的,但一些地方不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极端地进行“一刀切”的拆违,给百姓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动荡因素是无法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