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今天,

县人社局发布两则暖心消息!

快来了解!

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补助范围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下列人员: (一)在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因企业(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同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度己经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的月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下岗、待岗职工(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二)2019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单位就业登记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历史记录信息、截止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然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 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申请资料

1、符合条件的下岗、待岗职工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一般由所在企业组织集中申请,也可以由职工个人自行申请。 申请时,向社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报《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所在企业出具的职工本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职工本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 2、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向失业登记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报《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身份证与邮政银行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2、7页复印件;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夫妻两人结婚证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2、7页复印件,残疾人需残疾证复印件。

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综合考虑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困难程度,消费水平和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2100元。 (全市范围内执行统一标准)

当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不得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一个年度内,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受理时间

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8日 第二批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5日(法定工作日) 符合条件人员请根据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申请。 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址电话

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二楼东大厅D18、19号窗口

咨询电话:17662777832 17662877833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补贴机构范围 莒南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业主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人员范围 从事家政服务,法定劳动年龄内由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于从业人员在投保期内变更机构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告知新的家政服务机构,原保险依然有效。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持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被保险人员名单; 从业人员《就业创业证》2、5页复印件;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2.首次申报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受理时间 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3日 第二批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 符合条件人员请根据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申请。 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电话: 地址: 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二楼东大厅D18、19号窗口 咨询电话: 17662877832 17662877833

详情可登录莒南政府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