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办的第二届投服论坛在上海举办,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阙波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阙波表示,上交所构建起科创板适当性管理的综合制度框架,全面规范证券公司把好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的“入口关”,严防“垫资开权限”,同时对对券商进行了相关的专项现场检查。
为进一步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科创板投资,在这项重大改革中,上交所借鉴以往创新业务适当性管理的有效经验,结合科创企业普遍具有商业模式新、技术迭代快、业绩波动和经营风险相对较大等特点,兼顾境内投资者结构和行为特征,综合评估并确定科创板适当性管理的条件和要求,并严格推进落实。
据阙波介绍,上交所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举办30余场业务培训,强化关于落实适当性管理各操作环节要求的宣导,并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充分听取证券机构就落实科创板适当性管理的意见建议反馈。
在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协同派出机构开展科创板适当性管理自查和专项现场检查,督促证券公司全面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做好风险揭示;实施自律监管,对未按规定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证券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压严压实证券公司适当性管理责任。
阙波表示,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健全完善适当性管理,是践行资本市场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和有力举措。
资本市场本身是一个内涵丰富,机理复杂,自调节、自反馈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除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监管者等众多市场参与主体,1.55亿的投资者为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成为全球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改革共识的前提下,适当性管理作为经国际经验证实的证券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机制。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上半年公开征求意见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在第六章“投资者保护”中写入了适当性管理。
阙波介绍,上交所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融入各业务条线和工作环节,充分发挥交易所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基础设施的作用和优势,持续推进适当性管理等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提升广大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多年前,上交所即开始积极探索并广泛开展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
一是研究先行,夯实理论基础。启动多项适当性管理联合研究计划和专题研究,深入了解和分析境外市场的制度规范和实践做法,及时掌握最新趋势和最佳实践。
二是先行试点,持续累积经验。2008年,发布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要求证券公司积极配合,在开户环节落实相关要求。
三是健全体系,强化制度建设。2013年3月,发布并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上交所市场适当性管理的统领性规则,同时,明确在此基础上可制定相应产品或服务的具体适当性指引。
四是不断完善,助推创新业务。配合沪港通、股票期权、沪伦通、科创板等创新业务推出,制定相应的适当性规范,“筛选”适当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强化对参与创新业务的投资者权益保护。
五是检查督导,推进有效落实。近年,通过开展多轮自查、现场检查和督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严格落实适当性管理各项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