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传是古代官方的通信方式之一。乘马传递曰驿。早在商朝时就有驿传,秦汉时期,形成了完备的驿传制度。将所传递文书分出等级,不同等级的文书要由专人、专马按规定次序时间传递。收发这些文书都要登记,以明责任。隋唐时期,大致30里设一驿站。邮驿分为陆释,水驿、水路兼并三种。陆驿快马天走6驿即180里,再快要日行300里,最快要求日驰5000 里。

唐朝诗人岑参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诗中云:”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流星。平明发威阳,喜及陇山头。”他把驿骑之快比做流星。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时.驿骑6天之内行三千里,把消息传到了长安。当时的传递速度就达到了每天500里。唐律规定,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

宋代陆驿驿传有三等:日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400里。急脚递的驿马领上系有铜铃,在道上奔驰时,白天鸣铃,夜间举火,撞死人不负责。铺铺换马,数铺换人,风雨无阻,昼夜兼程。若需要经驿站送公文和物品,官府使用时凭勘合;兵部使用时凭火牌。古时征调军队的文书,上插鸟羽表示紧急,必须速递,称为“羽檄”。在宋代,平民和官员的私信都可以出资由驿站传送。还出现了专门的递铺。

清代驿站制度更加完备。全国驿、站、塘、台计为1785处,驿道四通八达,从北京通向全国各区。陆驿改为般每隔20里一驿,以增加速度。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传送的速度可达到每天600里、最快达到800里,称为“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

驿差每到一站换马一次,人的吃喝全在马上。当达到八百里加急的时候,常常是跑死马,因为以这样的速度急行20里,已经达到了马奔跑能力的极限。将消息送到目的地以后,驿差本人如果体质差一.些的话,也会因为劳累过度而亡。因此,非到万不得已,不会如此传信。只有在边关告急或出现大规模的聚众造反时,才会用八百里加急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