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楼市复杂,购房环境也并不值得购房者放心,虽然国家已经在一步一步地净化了,但是这个购房流程依旧繁琐,各方面的“坑”也还是不少。很多人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吃了不少亏,多交了不少钱。一方面是因为开发商的“心眼”多,另一方面是因为购房者本身对买房的相关知识了解得不多,往往只会走流程。

针对这种现象,人民日报之前就整理发布了一篇有关贷款买房的9个重要知识的文章,党报光明网这些官媒也奋斗做出了转载。具体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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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是会被法律认可的,如果购房者突然因为某些因素突然不买房的话,定金是退不了的。而定金缴纳的额度需求要少于签订的合同上具体额度的20%,要是超出的话,千万不要直接交,而是要提出异议,必要的时候可以拒交。

二、订金是定金不同,它没有法律效应,也就是说如果买方突然决定不买房了,只要合同没有履行,原本交多少就可以退多少。如果卖方不退的话,同样可以提出异议。

三、认筹金根本就不存在,国家对此有相关规定:所有的认筹都是一种开发商自行组织的违法活动,国家其实是不允许的,而且还有明确的法令规定,所以认筹金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到时候也不会有所谓的“优先选房权”,购房者千万不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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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向金也不是法律上所存在的,这一般在通过中介买房的过程中会出现,交的钱有多有少,目的是为了表达购房者的购意向。但是这笔钱没有法律效应,完全是看买卖双方的约定,所以在交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绝大多数情况下,意向金最后都会被用来抵掉相同额度的房款,这同样也是约定的,所以购房者在交意向金的时候一定要进一步要求抵消房款。

五、贷款之前有一个房产评估费,这不是由开发商收取的,也不是由银行收取的,而是由专业的评估公司收取的,费用一般是房价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在很多城市,这是贷款的一个必要流程,为的就是要看购房者所抵押的房产是否能让购房者拥有申贷资格。但是这个费用也只是由评估公司收,开发商无权收取,也不必开发商评估房产,千万不要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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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抵押登记费也是一个普遍的费用,主要由银行或者是开发商收取,一般住房是80元,非住房是550元,买房的时候千万不要多交,这是固定的。

七、还房贷的时候提前还贷未必划算,这需要购房者根据自己的还贷情况来判定,一般是在还贷前期会比较划算,到了还贷后期的话反倒是会吃亏的,因为利息已经还掉很多了,提前还掉那么多本金并不合适,况且还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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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房贷保险费只有是公积金贷款才是强制要交的,一般的商业贷款大可不必缴纳。

九、买房要量力而行,好好珍惜自己的第一次买房资格,这是过来人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