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醉驾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的李某竟继续无证驾驶汽车被泰兴虹桥交警查获,受到了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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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6日下午,泰兴市公安交警大队虹桥中队在泰常线蒋华老街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16时许,当民警对一辆号牌为苏M0S319的小型汽车依法检查时,驾驶员支支吾吾,一会说没带、一会又说丢了,迟迟不能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警务通进行人脸识别查询得知,驾驶人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查,该男子李某,49岁,泰兴大生人,曾申领过C1类驾驶证, 于2015年4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当天下午16时许,李某从虹桥镇七圩村去泰兴市区办事,自认为这段时间段路上应该没交警,就大胆开车上路,没想到出门不久就遇上交警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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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泰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本文由泰兴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