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家住在河南清丰县村民陈聚臣老人在去世之前对自己的儿女说:一定要把咱家的传家宝要回来,说完陈聚臣老人便去世了。对于父亲口中的传家宝,陈传瑞很快便想到了30多年前发生的一件考古大事,这件事一度引发世人热议。

在媒体暗访下得知:陈传瑞在很小的时候经常看到爷爷和父亲从自家院子中一口古井里挖出一个木盒子,木盒中的怪异花盆摆在祖宗牌位旁边。这个瓶子是1945年邓政委在当地进行工作时曾在陈家居住,在离开时留给陈传瑞的爷爷作为纪念品收藏,这个瓶子随后成为陈家的传家宝。后来到了破四旧时期为防止花瓶被发现所以陈家才将它藏起来。

令陈家没想到的是,1973年当地文化馆馆长朱某听到陈家藏有文物时便来到陈家将瓶子强行带回了文化馆之后又收藏进了当地博物馆。陈传瑞的父亲陈聚臣在30年的时间里多次来到博物馆想要回家传的花瓶可都被拒绝。最终在2004年3月陈聚臣将朱某、当地文化馆、博物馆都告上法庭。

陈聚臣声称朱某从他手里骗走了家里的花瓶,而朱某却称这是30年前陈家自愿捐献,并且在1984年奖励了陈家一套毛靴和一个玻璃匾额。而且在之后陈聚臣讨要花瓶的过程中还补偿了陈聚臣800元钱。而对朱某的说法陈聚臣却说当时朱某声称花瓶是借去研究但事后却没有归还,而且陈家因为这个花瓶意义非凡并未答应捐献。而至于后来的奖励也只是邓政委在陈家时得到陈家的照顾并不是捐献花瓶的奖励,那800快钱当时也说的是给自己30年来讨要的差旅费补贴并非征收款。

由于事情过去很长时间,其中细节当时法庭也很难理清,在2004年9月法院以对陈家奖励一套毛靴和一个玻璃匾额以及后来的800元符合当时文物征收的价格,最终驳回了陈聚臣的诉讼请求。于是陈聚臣在去世前将这个任务交到了儿子陈传瑞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