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据悉,8月22日当天,两个女生在家模仿网络短视频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因点燃了高浓度酒精引起爆炸和着火,随即被送往枣庄市立医院住院治疗。12岁的小雨伤势相对较轻,全身烧伤程度达到13%,14岁的哲哲却造成特重度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96%,生命垂危。事发后,哲哲一直在重症监护室内抢救,因感染过重,最终于9月5日上午11时左右不幸离世。
悲剧一再发生,网红博主、短视频平台和监护人,究竟谁该为此负主要责任?你认为呢?
据哲哲的父亲周先生6日在接受采访时说,事后,他查看相关短视频平台上的类似视频,发现无风险提醒。他觉得女儿正是因为模仿短视频中的操作,才会导致被烧伤酿成恶果。他在电话中几度哽咽,“我现在心情很沉重,我想跟短视频平台打官司,但现在官司怎么打,我心里也没有底”。
在之前这个小野就收到过成都公安消防支队的警告,同时也承认自己的一些视频中存在危险元素,建议大家不要模仿。
也就是说她自己都清楚视频中有些操作有危险性,但在之后制作的视频中仍然没有添加“危险动作,切勿模仿”等提示信息,算不算明知故犯,屡教不改?
主要还是高额的广告收入:
我觉得,这种有趣和猎奇向的视频,不是说不能拍,youtube 也有很多猎奇向的视频。但是,在办公室里面玩火,真的不合适。
本人也看过小野部分视频,第一感觉是假,第二感觉是危险。
很多视频里面,按照小野的做法,食物根本就不会熟(家庭煮夫经验),明显是中途另外加工,然后进行摆拍。
何况这个视频,本来就是剪辑拼凑的,仔细看旁边还有“微波爆米花”的包装袋呢,按照她那个做法根本就做不出来,但还有不少人相信。
如果满脑子只想着如何夺人眼球、吸引受众,如何收割一波波韭菜,却缺乏一定社会责任感的话,那这个死掉的孩子可能是第一个,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
至少要标上使用有危险,非专业人员请勿模仿啊。
你可以说那些人傻,那些人愚蠢,那些人没有分辨能力,但那些人就不是人吗?那些人就该优胜劣汰,被淘汰在这个社会上吗?
作为一个有千万级影响力的短视频制作者和传播者,难道就没有一点社会责任了吗?那些为小野视频疯狂洗地的人,收钱洗这种带血的事,良心不会痛吗?在发生了这种事后,她在抖音上又上传了视频,用酒精灯做牛轧糖…引导着粉丝用她那一套不可能完成食物的廉价道具,继续收割韭菜……满屏都写着八个大字:岁月静好,与我无关。可以说,那些为小野叫屈的人,既不懂什么是孩子,更不懂什么是社会责任。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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