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4年前就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但却延迟一年交付,原本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却迟迟不付。近日,山东青岛高新区保利紫荆阁项目的业主称,该项目开发商耍赖,不肯支付原本该按时支付的赔偿金。

保利紫荆阁项目位于青岛高新区新月路与新业支路交汇处。业主赵先生早在2015年就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并配合开发商办理贷款业务。据赵先生回忆,当时指定的贷款银行是工商银行及中信银行。“等交了贷款资料几个月后,开发商的销售人员联系我们,说工行贷款慢,建议我更换为中信银行,后又配合办理了中信银行的贷款。”赵先生说,期间他也曾咨询过关于房子贷款的时间太慢问题,保利紫荆阁项目销售人员说这是开发商问题,没有关系。

一切手续办理完后,赵先生和家人就等着房子的交付。房子的合同约定交付日期是2017年12月30日,但料想不到的是,看着朋友买的房子都陆续交付,领到了钥匙并如期装修,自己的房子却迟迟等不来任何消息。一直到了2018年12月才交付。因为延期一年才交付,在交房的当天,开发商就承诺将把逾期交房违约金在15个工作日支付。但直到现在,约定的违约金至今不见踪影。

等不到结果的业主,开始与开发商联系,开发商的态度却突然变了。“保利紫荆阁开发商答复说,我的贷款有违约金,需要将贷款违约金扣除后再支付交房违约金。”赵先生说,他的贷款完全是按照银行要求的节点提交的资料,不能因为与银行合作不好,无法按期办理房贷,就将责任推到自己的身上。赵先生质疑,保利紫荆阁开发商是在玩弄条款,欺辱弱势的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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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的线索后,第一时间联系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联系相关业主进行协商。并向赵先生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涉及的退违约金问题,建议双方按照已签订的相关协议,充分协商解决分歧,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编辑:老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