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武汉江汉区菱角湖附近的一个小区真够“热闹”的,两家物业争抢收取停车费,现场从早到晚争吵不休,有的还特地请来“高手”助阵。这让停车的司机无所适从,不知停车费到底该交给谁。

一家小区,怎么有两家物业服务企业呢?

据介绍,该小区是2009年建好入住的。当时的物业服务企业是由开发商委派的。简称“老物业”。在4年前,合同到期。小区业主委会组建后,发现老物业存在将小区的车位,向小区以外车辆出租等问题,经业主大会决定,提出解聘老物业,并重新聘请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从今年7月开始,现场就挂出牌子,要进行新老物业交接。老物业根本就不理会,照样每天忙着对停车进行收费。新物业不能眼睁睁看着钱被老物业收走。于是也参入了收停车费的行列。现场便出现双方争抢收费的局面(如9月6日9日现场镜头)。没有收到钱的一方,就把门闸拦着,不让车走。我说你不合法,你说我不合法。每天街头争吵没完没了,冲突迭起。有关方面多次出面协调,都不奏效。

小区聘用物业服务企业到底谁说了算?物业管理条例是这样说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的精髓是业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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