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已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
其中,《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一文,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首次对外公开发表。
在这篇讲话稿中,习近平总书记谈到了关于我国党政机构设置改革的有关考虑。他提到,“处理好党政关系,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大前提下才是各有分工,而且无论怎么分工,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以下为 《选编》摘要:
不能简单讲党政分开或党政合一
党政关系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曾经讨论过党政分开问题,目的是解决效率不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等问题。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当时我们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都不够,对如何解决好我们面临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是探索性的。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我们对党政关系进行了怎样的调整,但有一条是不变的,就是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放弃这一条,但是党要善于领导”。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坚持党的领导时,还专门引用了列宁说的话:“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没有铁一般的和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全体忠实的人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邓小平同志强调,列宁所说的这个真理现在仍然有效。
处理好党政关系,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大前提下才是各有分工,而且无论怎么分工,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权力是不可分割的。不能简单讲党政分开或党政合一,而是要适应不同领域特点和基础条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在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提高党和政府效能进行了深入思考,着力点就是要对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出制度设计和安排,对一些领域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的党政机构进行整合,一些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就设在政府部门,打破所谓的党政界限,同一件事情弄到一块去干,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理顺党政机构关系,建立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决策协调机制。这是党中央总结以往正反两方面经验作出的重大决策。
除了党中央授权的部门外,今后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深化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保证全国政令畅通的内在要求。我们是单一制国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首先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们的国家性质和地方的职责特点决定了,省市县各级主要机构设置必须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不能搞得五花八门。同时,在上下对应设置的机构之外,各地可以在一些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近几年,一些部门干预地方机构设置,有的以项目、资金来控制,有的通过考核、检查来控制,还有的直接给书记和省长打招呼。这些部门的出发点是维护“条条”的完整性,也是为了把本系统工作做好,但不能不顾工作全局、妨害地方积极性。这里,我宣布,除了党中央授权的部门外,今后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
机构限额是省市县设置机构的主要约束指标,是地方普遍关心的问题。改革要坚持从严管理、规范管理原则,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把党委机构限额和政府机构限额统一计算,把省市县各级副厅级、副处级、副科级党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限额管理,调整现行限额数量。各地区要落实机构限额管理要求,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问题。
这次改革在总结一些地方改革试点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新要求。主要思路是,整合基层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努力实现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这次改革明确提出,上级机关要优化对基层的领导方式,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基层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基层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
采写:南都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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