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11时许,江西日报官方微博报道称,

9月9日晚,南昌市东湖区大院城管办环卫质检员在路面例行巡查,

发现有两人正在围墙和路灯杆上张贴小广告。环卫质检员和该路段环卫工人立即上前进行劝阻,要求其清理掉张贴的小广告,两名违规人员非但不听劝阻,反而恶语相向,其中男子甚至还大打出手。

9月11日14时许,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大院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打人男子已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

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打人,污染环境,盘他,判他。

这涉嫌犯罪的,造成两人轻微伤,这是要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的,送我上去。

故意打人就应该按照寻衅滋事来处理,刑拘,简单的行政拘留才是纵容他们犯罪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