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近1.5亿!通州君获悉,通州这两村征地获批每亩60万,还有分红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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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胡各庄村

1、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B-03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土地用途:市属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胡各庄村

2、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潞城镇胡各庄村集体土地8.2062公顷(123.09亩),其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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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7385.58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安置。货币补偿为人民币7385.58万元。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554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27700 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

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上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用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镇棚户区改造C区 (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留庄村

1、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B-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市属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潞城镇留庄村。

2、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潞城镇留庄村集体土地84459公顷(126.69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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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收补情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7601.28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安置。

货币补偿为人民币7601.28万元,其中原通州新城0605街区(北京国际医疗服务区)C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北京潞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征地外偿费6334.5万元。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支付征地补偿费1266.78万元。征地补偿费应优先用于人员安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173 名。

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8650 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

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上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产业用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镇棚户区改造C区 (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州君注意到,这次征地获批,对于村民来说,除了当初的房屋、货币补偿,国家还给村民留了一个福利!

征地均位于潞城镇城市副中心位置,预留有劳均50平米产业用地,这就意味着,村民在棚改之后还有产业用地,意味着以后还能持续获得分红,真是造福后代的可持续发展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