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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正是金九银十的房地产市场活跃季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注意事项

1、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证”不全的房产存在极大风险,不要购买。任何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意向金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2、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内。

3、应慎重签订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4、注意索要和保存楼盘宣传资料、网签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购房款项要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购买二手房时注意事项

1、审慎选择房产中介机构,应选择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中介机构,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

2、认真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未取得房产证、保障房、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3、谨慎支付交易资金,如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到银行通过其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4、规范交易合同签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了节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三、杜绝跟风炒房 降低购房风险

1、党中央一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的指导思想,并陆续出台一系列调控措施和改革举措,我县目前推向市场的房源充足,建议广大群众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因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和禁止交易的二手房所出现的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进行解决。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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