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机动车驾驶员为躲避雷达测速仪、“电子眼”等抓拍,耍起小聪明,用各种手段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最终却难逃法律的制裁。19年9月2日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依法拘留一名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人。
2019年8月31日17时许,驾驶员王某驾驶豫FCD666红色重型仓栅式货车沿菏东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明收费站,执勤民警检查驾驶员王某车辆时,王某神情紧张,执勤民警见其紧张,便把驾驶员带至执法站对其车辆轨迹进行巡查,在核查车辆证件和视频巡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把车辆号牌豫ECD666中的E字母变成了F,被电子监控记录下来。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民警介绍,驾驶员王某本是去往曹县拉货,为了逃避电子眼抓拍,便打起了变更车辆号牌的主意。
9月2日,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对王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5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于其接受处罚的当日,将驾驶员王某送至东明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素材来源菏泽高速交警
编辑:杨洪建
审核:刘君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