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警备区

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以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暨人民防空指挥部实战化演练的通知》(桂防通〔2019〕85号)要求 , 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 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能力,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警备区定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5分在南宁市区、5县县城试鸣防空警报。届时除参加实战化演练和根据警报信号自行采取疏散行动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可正常工作和生活。

试鸣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特此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南宁警备区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