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警事儿

日前,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联合决定

2019年10月8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凭《人民警察证》、辅警凭《辅警证》,

可免费乘坐朝阳市公交公司、朝阳万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朝阳县新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市内各条公交线路车。

此举旨在营造支持公安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遵崇警察职业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举措,增强广大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同时也是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震慑公交车辆上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免费乘坐公交车辆时,民警、辅警应主动向驾驶员出示《人民警察证》《辅警证》,并配合驾驶员查验。

《人民警察证》《辅警证》仅限证件本人使用。

同时,

民警、辅警乘坐公交车辆时,有义务配合司乘人员维护运营车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