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纪委监委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现对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讷河在外工作的公务员进行调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1.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工作,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2.父母、配偶现在讷河居住的,本人有意愿到讷河发展的优先考虑。
二、基本要求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从政。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男性,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或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
4.公务员已过服务期,满足齐组通字【2019】10号文件关于服务年限规定的在编人员。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调查方法
1.请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将填写(《讷河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外公务员基本情况调查表》以及本人干部任免审批表)发送至nhjwxcb@163.com。
2.对所掌握的亲戚、朋友、同学等属于此类人才的,积极收集和提供相关信息。
四、其它要求
1.本次调查时间从8月26日至9月26日。
2.联系人:彭雪,咨询电话:0452-3329989,咨询地址:讷河市城南新区党政办公中心纪委监委办公楼。
讷河市纪委监委
2019年8月26日
附件:讷河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外公务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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