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1210字,阅读约需要3分钟

一、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区别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我国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别作了细分,在实际用地时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

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1.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经过审批。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该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44条还对批准机关作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仅需要经过审批,不同的建设项目占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机关也是不同的。

2.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承担不利后果。我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要面临如下的法律后果:(1)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面临刑事责任。

三、耕地变养殖场是否违法

将耕地变为养殖场,此行为属于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况,需要经过审批。如果办理了相关手续,经过批准,就不违法。如果未办理审批手续或者未通过审批,在耕地上建养殖场就是违法的。如果遇到征收,养殖场就属于违法建筑。所以,如果未经审批,最好不要擅自在农用地上建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