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挝国家广播电台消息:老挝中央银行(LXV)已组织签订老挝中央银行银行服务司与具备参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3亿美元贷款项目条件的十大银行之间谅解备忘录,以促进中小型企业,该备忘录于2019年9月13日在万象市老挝中央银行签订。

参与用于促进中小型企业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3亿美元贷款项目,也是为了参与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组织实施,通过促进政府委托接收CDB银行贷款的银行业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来加强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大商业银行需满足部分条件,如:难收应收债务占所有信贷比例须小于5%,资本充足率须高于8%,资本回报率须不低于10%。

经审查研究认为共有16家商业银行具备条件参与该项目,实际上仅10家提出参与项目意向的银行,代表老挝中央银行签署本次谅解备忘录,银行服务司司长卡姆乔·威西松巴先生及各大商业银行的代表参与,包括老挝外贸大众银行、老挝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老挝日本MARUHAN银行、合作开发银行、老中银行、老越商业合作银行、ST银行、部队贸易股份银行老挝支行以及老挝胡志明腾丁银行董事会。

针对用于发展老挝中小型企业的3亿美元贷款,将分成三期,每期1亿美元,在2019年7月9日,老挝中央银行已签订第一期1亿美元贷款协议,贷款期限为5年,其中,条件为:老挝中央银行以通过老挝中央银行选定的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及一部分国家商业银行放款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以转贷给老挝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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