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34号(农业水利类172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快推广农村土地托管经营的提案”,经商银保监会、财政部,作出答复。
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和老龄化、兼业化日益加剧,普通农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划算的事越来越多,对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迫切。发展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有利于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利于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是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措施。
农业农村部一直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近年来,各地在积极探索推进服务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新型农业生产性服务模式。为便于行业管理,农业农村部统称为“农业生产托管”,并将其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带动普通农户发展服务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和重要工作抓手,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持续加大支持推进力度,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积极出台扶持政策。为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加快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认真做好〈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宣传和贯彻工作的通知》,明确农业生产托管的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进行全面部署,并要求各地进一步宣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为推动农业生产托管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推动设立财政专项。2017年,农业部、财政部推动设立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专项,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三年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10亿元,支持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接受农业生产性服务,带动小农户发展服务规模经营。
三是加强金融保险服务。在信贷担保方面,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挥政策性担保的信用优势,引导调动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涉农保险方面,按照“中央保大宗,保成本;地方保特色,保产量”的原则,不断拓宽涉农保险的覆盖面,基本覆盖了种、养、林等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全国各地区和各经营主体,均可自主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补贴比例也在逐步提高。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创设,加大项目扶持,营造良好氛围,大力推广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指导各地按照文件精神,立足本地实际,确定发展目标,细化支持政策,不断创新托管服务方式,引导小农户由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逐步走上全程托管,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
二是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及时破解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确定资金补助方式和重点支持托管的环节、领域、重要农产品,不断完善项目实施制度。
三是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以农业生产需求导向,推动服务产业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逐步向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等拓展,服务环节由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逐步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逐步实现农业全产业链覆盖。
四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切实保护小农户利益,推动建立县级生产托管服务管理平台,加强服务标准建设、服务价格指导、服务合同管理和服务组织动态监测,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区域性托管联盟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生产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积极推动出台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措施,不断创新财政补贴方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畅通人才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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