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创业板上市公司南都电源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朱保义因醉酒驾驶,存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风险。但是据调查,朱保义的醉驾行为实际发生于6月7日,上市公司却长达一个多月未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关于朱保义是否会因醉驾违法行为受到相应处罚?期间是否后被停职,是否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一系列问题都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网站了解到,朱保义的醉驾行为实际发生于6月7日晚22时许,距公告披露已一月有余。而南都电源董秘杨祖伟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这一个多月时间内,朱保义仍在公司正常履职。这表明在事件发生之后至公告发布的一月有余,朱保义对集团隐瞒了自己涉嫌醉酒驾驶的事实。8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朱保义的通知,得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于朱保义《不起诉决定书》。朱保义的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事宜,杭州市公安局已经做出侦查终结,并经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朱保义醉酒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保义不起诉。

目前,朱保义先生在公司正常履职,其后续正常履职不受影响。另外从目前的公告来看,南都电源表述在2019年7月13日知悉上述消息,在2019年7月15日发布公告,信息披露时间基本满足了监管对信息披露时限的形式要求,至于朱保义是否存在故意拖延告知消息或南都电源知悉信息后未及时披露信息的,还是交由监管部门予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