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来说,养孩子除了缺钱之外,更无奈的应该就是缺时间!既要上班挣钱,又要花时间陪伴孩子,辅导孩子的学习,有时候二者不能兼顾,让一些父母焦头烂额。
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出台《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绵阳市出台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不高于180元/生月的(试行)标准,我市公办中小学已经从今年秋季开学起陆续开始试行课后服务工作。
这项《意见》颁布之后,获得了许多家长的一致好评。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意见》的目的有三。
一是回应家长的需求。中小学下午放学时间早,与家长下班时间不一致,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困扰着众多家长,已变成涉及千千万万家庭的社会公共问题,解决按时接送孩子的问题是家长的迫切愿望。
二是规范课后服务行为。近年来,我省部分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宜宾、乐山、资阳、眉山等市陆续开展课后服务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方存在课后服务经费无法落实、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无法解决、一些地方或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乱补课等现象,加重了学生的课后负担。
三是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
这一措施,减轻了家长的思想负担。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是家长最忙碌最操心的两端时间。学校这样做,扫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是急家长所急、忧家长之忧。真正地解决了家长的“三点半难题”——下午3点半左右学生放学了,家长还在上班,学生没有人接回家。
但同时很多家长会质疑:课后服务到底服务什么?老师会趁机给学生补课或者上新课吗?
《意见》规定:
一是学校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
二是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
三是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四是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意见》强调,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家长需要明白:有偿辅导不同于有偿补课,有偿补课是补课,课后服务是严禁补课的,这是有本质区别的。是否参与也是家长自愿,有需求的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复核后才能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是各种各类活动,坚决不做补课。
总的来说:课后服务是属于学校教育的延伸,是为了解决放学早下班晚“时间差”问题而衍生的一种服务。
时间安排一般为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学生下课后接受课后服务,到18:00离开学校,期间可以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阅读、锻炼、社会实践等活动。国家的这项政策,你会支持并参与吗?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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