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翻微博看到一条新闻,不禁让我皱起了眉头。

印度尼西亚的新版刑罚草案将对未婚同居、婚外性行为等纳入违法行为。

婚外性行为包括出轨和婚前性行为,违者要面临监禁一年的处罚。

虽然说刑罚草案还未通过,但印尼的一些地方一直执行着这种法律。

今年八月,印尼亚齐省(Aceh)有3名年轻人各受鞭打100下,当场皮开肉绽,血浸白衣。

行刑时,行刑者会带好面罩,受刑者则得在观众的注视下,展示真容,接受辱骂、指责、嘲笑。

22岁的女性受罚者几度崩溃,疼痛难忍,哀求执法人员停手,但最后还是在医生的协助下,挨完了这一百鞭子。

还有一名19岁青少年,100鞭子下去皮开肉绽,挨完打后还要坐五年牢。

有时鞭刑力道太猛,受刑者痛到在地,受完刑罚后直接被救护车拉走。

印尼禁止的不止是婚前性行为,而是一切“不正当性行为”,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

17年8月份时,同亚齐省(Aceh)对一对男同性恋实施鞭刑85下,同性恋在台上赤脚接受鞭打,表情痛苦,台下却在欢呼。

2名男同志发生性行为,在狱中遭到其他囚犯鄙视

现在这个省的“法律”要推广到全国,据马来西亚媒体的报道,该法律不仅对本国人有效,对前往印尼的游客有用具有法律效力。

已经2019年了,从美国禁止女性堕胎的“心跳法案”到印尼的禁止婚前性行为,都是对女性从思想到行为的禁锢,在女性的双腿之间加上一道防护网,这样的法律,真让人窒息。

02

印尼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岛国家,虽然没有国教,但国民一定要有宗教信仰,不然会被视为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在印尼是非法的,这也是印尼仇视华人的一个原因。

虽然印尼宗教很多,但绝大部分人还是信奉伊斯兰教,大家都知道的,伊斯兰教的教令对妇女有多苛刻。

但毕竟是别的国家,别人的宗教信仰,我们只是不理解,但无权改变。

生在穆斯林国家的女性,我们只能表示同情,但生为中国人,为何却也对这种丧失人权的法律叫好?

新闻一经报道,评论才真叫人惊掉下吧!

几百条评论,上千的点赞,这些人,难道你们都是穆斯林教徒?

婚前性行为=不洁身自好,不守妇道,这是什么逻辑?

柴静在《看见》中写到:

“我们的文化里,把生育当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现在我们正在努力的跳出这怪异的性文化,现在这群人又出来,企图把所有人都拉回去。

这是要回到大清朝,继续裹小脚么?

03

“婚前性行为”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我知道中国人都比较传统,很多男性都有“处女情结”。

在一些“男权主义”爆棚的价值观中,非处女都是婊子,是“脏、乱、差”,甚至你穿个短裤,他们都会觉得你下贱。

而这其中不仅有男人,还有女性在高呼女人就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绝不离婚,美名其曰称之为“女德”。

现在是21世纪,20世纪时主席就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如今改革开放这么多年过去,经济发展好了,人民生活富足了,怎么思想还倒退回去了呢?

婚前性行为≠滥交。

有个笑话是这样讲的:

中国人:“你们美国人也太随便了,不结婚就敢上床。”

美国人:“你们中国人才随便吧,不上床就敢结婚?”

拒绝婚前性行为的人觉得,这是对婚姻的负责。

愿意婚前性行为的人也觉得,这是对婚姻的负责。

婚前是否性行为都没有错,性本来就是人类的天性,是一件美好愉悦的事情,不该压抑它,对它污名化,甚至妖魔化。

男性有“处女情结”也可以,毕竟这是个多元化的世界,这样的想法也应该尊重。

但是,你有“处女情结”请也保持自己的处男身份,约束她人的同时,请也约束好自己。

不管男性还是女性,都不是商品,不该被物化,而性行为也不该被婚姻限定。

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爱到浓时有性冲动这才是正常人,无关是婚前还是婚后,比起应不应该,正应该注意安不安全。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不想有性行为就请拒接,想要性行为,请注意安全,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最后,请重视一下性教育吧,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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