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记载“宋初,内外所授官多非本职,惟以差遣为资历。建隆四年,诏选朝士,分治剧邑。大理正奚屿知馆陶,监察御史王祐知魏,杨应梦知永济,屯田员外郞于继徽知临清,常参官宰县自此始。”
大意是在宋朝初期的时候各官员干的差事都不一定是本职工作,一般是上级安排啥就干啥。建隆四年(宋太祖赵匡胤的年号,公元963年),皇帝下令让朝廷上的官员到地方上政务比较繁多的县任县官。在“最高法”里上班的奚屿到馆陶县,在“最高检”上班的王祐到魏县、杨应梦到永济县,而在工部管屯田的于继徽到临清,这标志着经常可以见到皇帝的京官到地方管理一个县的开始。
至于他们所当之官的称呼,是因为他之前的职务并没有被撤销,在宋朝时称呼起来是这样的:“以某官知某府事”“以某官知某州事”“以某官知某县事”,后来就简称为“知府”“知州”“知县”。后来不只是朝官下来任知县,连比朝官较轻的京官也派下去做知县了,一般是“大县四千户以上选朝官知,小县三千户以下选京官知。”在此之前,县官的称呼为县令、县宰等,而知县,主业或者是职务并非在县里,按照现代的说法是组织关系不在这里,属于临时“抽调“,以某身份“知“县中之事,知在这里是主管的意思,不是知道的”知“。
为什么非得要从京城往外派遣官员呢,人家本地没人能担任县官吗?这事还得从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谈起。
古代如果想当官都有哪些途径?
有人说了,在古代想当官就去考去啊。
其实通过考试也就是科举制度才能去当官,是开始于隋唐时期,在那之前的用人制度有过很多种。比如作为封建制度的开创王朝周朝,采取的是分封制,不仅是天子分封诸侯,诸侯还分封卿、士,卿士还分封门客,通过层层分封来管理国家。
而在秦朝之前,是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就是如果这个人是官员,其后代也是官员,是可以世袭的。到了秦国商鞅变法后,采取的则军功爵制。到了汉朝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是由各地方向中央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州推举的称为“秀才”,郡推举的叫做“孝廉”。
魏文帝曹丕时在汉代察举、征辟的基础上创立了“九品中正“制,由”中正官“按出身、品德等标准来考察民间人才,这项制度到两晋、六朝时都在沿用。但是这个制度有很大的弊端,它运作的关键点在”中正官“,而担任它的人往往是由士族势力强大的家族的人担任,他们选择人的标准也按照门第来选择,就造成了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民间底层的人是没有机会被察举的,也就无法担任官员。各级官员都是由士族门阀的人担任。
直到隋唐时期建立完善了科举制度后,朝廷的用人渠道才得到了极大改善,民间底层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做官,从而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
有了科举制度之后,也并不是说只能通过考试才可以当官,另外还可以用“保举“的方式做官。保举某人去做官比单纯的通过科举更加的宽泛,比如宋朝的司马光曾给皇帝上书,请求在十个方面进行举士,就是有名的”十科举士“:一、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二、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三、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四、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五经未精通可备讲读科;六、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七、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八、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九、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十、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
我们没必要对各科的含义一一了解,从中可以让我们看到在科举之外还有这么多加入官员队伍的渠道。“保举“制度到清代结束时仍在使用。
既然有这么多的选人渠道,那么官员肯定多的用不完吧,宋朝还怎么让京官去担任地方官呢?
那时官员特别是基层的官员,能管理一方的官员确实不够用。
知县、县令是直接代表皇帝管理万民的,是亲民官,而其他更高级的官员则是“管官的官“,所以皇帝对县官的要求很高,而和老百姓打交道的官也需要有很高的水平、很强的能力。县官不只不好当,还不好选。
在大一统国家时,政权稳定、经济社会发展蒸蒸日上,人们有精力去学习去参加科举考试,国家的官员培养运用机制也比较健全,所以在选人用人上有大批的人才可用。比如在清朝时,每年产生的能够当知县的人很多很多,但是全国就那1000多个县,县令的位置有限,所以很多人只能等着“出缺“,并且越到后期“积攒“下来的等出缺的人越多。郑板桥就候补了6年才当上知县,有的人候补竟然20多年。
但一旦逢乱世,民不聊生,生存都是问题,还有谁有精力去学习。在乱世就连国家也是苦苦挣扎,没准哪天就有可能被其他的势力取代,也没有精力去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但政权如果要正常运转,还离不开了人才。有用之人都在中央、在统治者身边,基层的官员怎么选用呢?
在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就是这样,从西晋结束算起,到了北齐时,中国的北方小国割据、替代频繁的状况已经持续了200多年,由于长年战乱,已经使人才凋零,导致了县官无人可用的局面。此时的县官用的是什么人呢?据《北史·元文遥传》记载:北齐宰县,多用厮滥。至于士流,耻居百里。意思是北齐时用的县令都是出身低下的人,士族的人都不愿意做县官。
这种情况在同样是分裂时期的五代十国时期也是这样。受战乱的影响,人才缺少,县令选用时“五代选令,必皆鄙猥之人“,选择的都是鄙薄猥琐的人。
而作为灭亡了五代十国的“终结者“宋朝,在其建立之初也是面临着无人可以当县官这个情况。宋太祖赵匡胤又非常重视基层官员的选用,也非常警惕节度使等地方势力做大的危害,害怕基层势力过于庞大。所以他就独创了”朝官、京官到基层任知县“的制度。事实证明他的这项措施是非常有效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宋朝在较短的时间内就从战乱的疮痍中恢复了过来,此时百姓生活富足、国库充裕、社会治安良好,军力兵马强壮、是自唐朝开元盛世以后的又一强盛阶段,史称“建隆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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