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成都某中学老师余某失联,5天后现身甘肃天水,终于找到了。这本是一件大好事,生命才是最宝贵的。好多失联者最后的消息都是沉痛,这次让人温暖了不少。但是,因为女主及其家属到现在没有说明情况,就有很多人在询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应当对当事人和其家属责难,有些事可以不告诉你,只要告知警方就可以了。
但是,一位张姓律师沉不住气了,发声说“应该有个解释,如果谎报警情,浪费公共资源,可以刑拘”。我真的为这位律师感到悲哀,非常的悲哀!这个人的内心,还有温暖还有温度吗?只剩下法律条文了,这样的律师,我选择远离,离得越远越好!
一个人失联了,生命都处于不确定之中,凡是善良有心有温度的人,都在祈盼失联人能够找到,生命无虞。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至高无上!
现在,令人欣慰的是,失联的中学女教师余某终于找到,无数人都舒了一口气,谢天谢地,人找到就好!
然而,这位奇葩的张律师出来信口雌黄了,如果是谎报警情,浪费公共资源,可以刑拘。我不知道,公共资源是用来干嘛的。如果,一个人失联,生命处于危险境地,还不能用公共资源,这样的公共资源,不如不要!
失联了,然后被安全地找回来就刑拘,按照这样律师的意思,失联后就不能找回来,否则就要刑拘。真正的满嘴荒唐言,这样的人不知道是怎么当了律师的!
说什么谎报警情,难道是失联人自己报案说自己失踪的吗,否则何来谎报一说?这位律师的逻辑真没法说,实在很可笑也很可怕!家人、学校得知人失踪后,报警求助于警方,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而对于警方而言,寻找失联人员,就是他们的责任。这里没有任何不妥!
至于说到当事人为何失踪,现在有很多猜测。当时送资料时,学校门口的人就发现余某有点不正常,究竟是什么样的不正常,我们不得而知。当事人如果没有什么不正常,这不是最好的结果吗?这位律师是特别想人家不正常吗?不想说,完全可以不说,你想猎奇,人家也得配合你,否则就刑拘,这样的心理,已经属于病态了,我看这位律师才有点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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