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一辆载有33吨货物的货车行驶到芦山县时,货箱内的货物发生自燃。所幸经芦山消防和辖区派出所的紧急救援,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
原来,在昨日上午10时36分时,芦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芦山县国道351线上一辆载满33吨硅泥的货车发生自燃。
接警后,芦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出动两车共10人前往处置。据该货车司机介绍,当时他正停车加水,就在此时发现货箱里的货物冒起白烟,自燃起来。于是他立即拿起水管去灭火,但是效果不明显,火始终未扑灭,于是打电话报警。
到达现场后,消防指战员们发现该辆货车车身周围浓烟弥漫。他们立即疏散现场围观群众,一边用水冷却降温,一边用铁锹把正在燃烧的硅泥卸下来,防止火势蔓延和复燃。在紧急救援时,由于接触到更多的空气,货车尾部位置的硅泥迅速燃烧起来,火苗窜出,并伴随“啪啪啪”燃烧声。情况相当危险,但消防指战员们没有害怕,他们有的站在货车上,有的站在地面,继续用水冷却降温,用铁锹将燃烧的硅泥卸下来。
另一方面,辖区派出所帮忙联系一辆装载机协助将已燃烧的硅泥卸在地面上。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40分钟后火势被完全控制。
消防队指战员们等待硅泥完全降温后,才收整器材安全归队。由于发现及时和处置得力,此次货车起火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
芦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车前要注意检察车况,要定时检查轮胎气压、温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货车司机在运送货物时要了解货物的特性、观察货物状态,如发现异常,请立即找安全地带停车,及时打119报警。
来自:雅安印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