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9月25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阳光城集团持有16.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广西唐沁同光接受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提供6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广西唐沁同光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集团和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对广西唐沁同光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阳光城集团为广西唐沁同光提供0.9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西唐沁同光为阳光城集团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5.82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阳光城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0.1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5.92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