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曾某甫谎称是海口房管局工作人员,以能够帮忙办理公租房、廉租房等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125万余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甫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扣押在案的人民币45172元按比例分配退还给各被害人;责令被告人曾某甫分别退赔被害人黎某花等21个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0.98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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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