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年轻人,结婚越来越晚,同时面对各方面的压力也不小。如何应付父母的催婚,也成了许多大龄未婚者无法回避的问题。在这种环境下,“租女友回家”慢慢也有点市场。不过“租女友”双方的风险,还是很大的,最近就因为此事,一男一女闹起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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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521元,女子出租自己假结婚疑被骗!

9月25日,贵州贵阳,山西一女子小丽(化名)称被39岁贵阳男子以日租金521元假冒女友租回家假结婚。婚礼后2人出去玩了7天,曾收礼金的男方说没钱,女方主动承担费用。回来后女方向对方索要租金无果,还发现自己被拉黑。这名女子怀疑自己被骗,于是上媒体曝光了自己的经历。

据媒体报道,小丽今年35岁,做了3年“租赁女孩”。最初,做租赁女友目的只是和男友分手后,想四处走走散散心,“出租自己”扮情侣,不仅可以到处玩,还能赚点钱。在今年8月初,一个男生通过QQ群里找到了她。认识的第一天,男生坦言,想租个女友回家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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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段时间后,他们一一拍即合,实施了她们的“假结婚”收礼钱的计划。二人达成协议,两人从8月22日开始扮演情侣,截止到28日完毕,来回的吃住车费都是男方花销。

8月25日,二人开始表演“假结婚”当日周某的亲戚朋友都来捧场祝福,礼金大概收了5、6万。结婚完后,周某还带小丽到梵净山、镇远等旅游地玩儿了几天,费用小丽自己也出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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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小丽又在周某家多住了几日,期间二人有过两次同房。后来,小丽离开了周某家,但是约定时间已经过了,对方却没有付钱的迹象,甚至男方还向小丽提出了借钱的请求。于是就上演了“讨债”的戏码!

这件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相信许多人都觉得好笑!“假结婚还附赠蜜月行? 就这智商,还敢假结婚,活该!”有网友这样评论到。

这笔“欠款”能不能要得回来呢?出租女友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有的签了协议,有的则只是口头约定。这些口头约定,或是书面“合同”,真的合法有效并安全可靠吗?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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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康懋律师表示,首先,人身不能作为债权的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那么这种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其次,“租女友”违背了公序良俗,破坏了社会公德,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此种“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看来要回这份“欠款”还真的没有法律依据呢?把自己“租”给一个不了解的人,并且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只能说小丽心大,实在太危险了。幸好只是浪费了时间,如果因为这事,威胁到自己的财产和人生安全,那更是“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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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房2次后男方却拒付租金

一直以来,“租女友”这事都存在着争议,虽然也有成功的案例,但是还是存在着诸多风险,无论是“被租者”还是“租借者”,都要“三思而后行!”对于“女子出租自己假结婚被骗,男方租金未付”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交流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