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海市公安机关对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证大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通报如下:

一、前期通报的4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中,除取保候审人员外,检察机关已于9月27日对戴某康等20余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二、目前,公安机关已初步追缴现金约2亿元,并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及股权等财产。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进行。

三、警方已获取“证大公司”旗下“捞财宝”及“证大财富”平台数据,同时聘请司法审计公司对每位投资人出借资金进行确认,并追查资金去向。

四、警方再次申明,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捞财宝”平台对外出借的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请上述平台借款人将还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赃款退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警方将依法予以追缴。还款时请注明借款平台及借款人姓名,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指定还款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银行账户:36510188000802176

浦东公安分局咨询电话:021-22044407、22044438

五、警方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