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白

投稿、线索、爆料邮箱:gongsi@staff.hexun.com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渗漏。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罚款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