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180号建议的答复
史玉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内蒙古奶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内蒙古现代种源基地建设
“十三五”期间,国家出台了进口种子种源税收优惠政策,对从国外引进包括种牛在内的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每年种牛免税额度30万头、牛精液72万剂、胚胎1.35万枚;同时,内蒙古、黑龙江等奶业主产省(区)地方财政对良种奶牛的引进和繁育给予补贴。
近年来,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和实施了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重点提升农作物以及畜禽水产的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和制繁种四个方面能力。内蒙古作为我国奶业主产区,相关奶牛种源基地建设项目已被纳入规划的支持范围。通过以上政策措施,降低了奶牛良种引进成本,提高了国内奶牛良种化水平,提升了奶牛养殖效率和竞争力。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继续支持良种奶牛引进和繁育工作。内蒙古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支持方向,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当地奶牛现代化种源基地建设。
二、关于支持内蒙古奶牛饲草料保障能力建设
2012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加大优质饲草料生产支持力度,先后实施了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粮改饲试点、草牧业发展示范等项目,对奶牛养殖使用青贮玉米给予补贴,推动优质苜蓿、青贮玉米和燕麦草生产,带动形成了一批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有效降低了奶牛饲养成本。内蒙古作为优质饲草料主产区,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粮改饲面积650万亩,支持建设71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带动180万亩规模苜蓿种植。同时,支持内蒙古等地开展粮改饲品种适应性筛选推广,推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包括内蒙古在内的优势区域饲草料基地建设。
三、关于支持内蒙古以奶农为主的适度规模养殖发展
2018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快确立奶农规模化养殖的基础性地位”的目标和政策措施。今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对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并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支持家庭牧场改造升级。在内蒙古等奶业主产区支持1500个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重点支持提高奶牛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率的圈舍改造、养殖加工设施设备和挤奶机械更新,把家庭牧场养殖粪污处理利用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范围。对家庭牧场购置符合条件的全混合日粮(TMR)配制以及其他养殖、饲草料加工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二是加大技术推广力度。扩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数量,优先支持家庭牧场的奶牛参加测定,提高精准饲养管理水平。推进奶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启动奶农培训计划,培训家庭牧场主和业务骨干,分步分类对家庭牧场实现技术、管理、营销等全覆盖培训,补齐养殖和管理技术短板。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总结经验,研究完善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适度规模养殖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支持内蒙古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奶牛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问题,按照整县治理的思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奶牛大县全覆盖。目前,我部按照牛奶产量标准,已支持全国98个奶牛大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内蒙古安排支持24个。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内蒙古奶牛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支持力度,保障奶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有效开展。
五、关于支持内蒙古奶牛健康管理
我部高度重视奶牛疫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等要求,会同财政部安排了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包括奶牛在内的畜禽强制免疫补助和强制扑杀补助。根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奶牛等畜种的重大疫病扑杀等补助标准。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总结奶牛布病、结核病防控经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联合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各方社会力量,继续加大对奶牛“两病”的防控力度,助力奶业全面振兴。
六、关于支持内蒙古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化服务对奶牛养殖特别是中小牧场养殖意义重大。近年来,我部积极推进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依托各级农技推广体系、科研单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力量,持续加大对奶牛养殖的技术培训力度。例如,依托国家奶牛、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深入中小牧场一线,加强奶牛饲养管理、优质饲草生产、乳品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推广,形成“金钥匙”和“草堂行”两大行业技术示范培训品牌,帮助2万余名奶农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同时,我部启动“全国数字奶业信息服务云平台”项目建设,在内蒙古、河北、河南等主产省开展试点,逐步实现养殖场、奶站和乳品企业等信息自动化采集和互联互通,指导提升奶牛精细化饲养管理水平。今年,我部还启动了5000名牧场主和技术骨干专项培训计划,旨在提升牧场精细化饲养管理水平,加快实现养殖降本提质增效。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对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奶业第三方服务平台,加强选种选配、精准饲喂、饲草料开发、疫病防控、质量管控、粪污处理等技术研发推广,形成易学易懂易操作的通用养殖技术模式,帮助奶农补齐种养技术和管理短板,提高奶业产业链生产和管理效率。
七、关于支持内蒙古发展奶农办乳制品加工
奶牛养殖场生产乳制品是乳品加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我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的相关政策措施。一是降低乳制品加工布局半径和日处理能力等准入门槛,支持奶牛养殖企业开办乳制品加工厂,生产适销对路和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奶酪等乳制品,分享下游加工和销售环节红利。二是探索利用现有农产品检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施和能力,为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提供检测技术服务,降低检测成本投入,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三是出台融资贷款等政策措施,开展试点示范,加大典型模式宣传推介,营造支持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国奶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1536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286号(农业水利类22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秉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商务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引进和繁育良种奶牛
目前,我国良种奶牛引进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进口税收优惠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家出台了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对从国外引进包括种牛在内的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每年种牛免税额度30万头、牛精液72万剂、胚胎1.35万枚。同时,内蒙古、黑龙江等奶业主产省(区)地方财政对良种奶牛的引进和繁育给予补贴。通过以上政策措施,降低了奶牛良种引进成本,提高了国内奶牛良种化水平,提升了奶牛养殖效率和竞争力。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继续实施种牛免征进口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引进和繁育良种奶牛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国内奶牛良种繁育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支持奶牛种源基地建设
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和实施了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重点提升农作物以及畜禽水产的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和制繁种四个方面能力。内蒙古作为我国奶业主产区,相关奶牛种源基地建设项目已被纳入规划的支持范围。下一步,内蒙古可根据规划的项目布局和具体支持方向,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积极支持,共同推动内蒙古奶牛现代化种源基地建设。
三、关于支持奶农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2018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快确立奶农规模化养殖的基础性地位”的目标和政策措施。今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意见,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对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并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支持家庭牧场改造升级。在内蒙古等奶业主产区支持1500个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重点支持提高奶牛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率的圈舍改造、养殖加工设施设备和挤奶机械更新,把家庭牧场养殖粪污处理利用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范围。对家庭牧场购置符合条件的全混合日粮(TMR)配制以及其他养殖、饲草料加工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二是加大技术推广力度。扩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数量,优先支持家庭牧场的奶牛参加测定,提高精准饲养管理水平。推进奶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启动奶农培训计划,培训家庭牧场主和业务骨干,分步分类对家庭牧场实现技术、管理、营销等全覆盖培训,补齐养殖和管理技术的短板。三是开展奶农办乳制品加工试点示范。支持和指导内蒙古等奶业主产区,积极推进奶农办乳制品加工试点,鼓励奶牛养殖向乳制品加工、销售延伸,分享下游红利。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总结经验,研究完善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奶农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支持饲草料基地建设
优质饲草料是奶牛养殖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粮改饲、草牧业示范等项目,对奶牛养殖使用青贮玉米给予补贴,推动优质苜蓿、青贮玉米和燕麦草生产,带动形成了一批优质饲草料基地,有效降低了奶牛饲养成本。内蒙古作为优质牧草主产区,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粮改饲面积650万亩,支持建设71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带动180万亩规模苜蓿种植。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包括内蒙古在内的优势区域饲草料基地建设。
五、关于支持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化服务对奶牛养殖特别是中小牧场养殖意义重大。近年来,我部积极推进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依托各级农技推广体系、科研单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力量,持续加大对奶牛养殖的技术培训力度。例如,依托国家奶牛、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深入中小牧场一线,加强奶牛饲养管理、优质饲草生产、乳品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推广,形成“金钥匙”和“草堂行”两大行业技术示范培训品牌,帮助2万余名奶农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同时,我部启动“全国数字奶业信息服务云平台”项目建设,在内蒙古、河北、河南等主产省开展试点,逐步实现养殖场、奶站和乳品企业等信息自动化采集和互联互通,指导提升奶牛精细化饲养管理水平。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对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奶业第三方服务平台,加强选种选配、精准饲喂、饲草料开发、疫病防控、质量管控、粪污处理等技术研发推广,形成易学易懂易操作的通用养殖技术模式,帮助奶农补齐养殖技术和管理短板,提高奶业产业链生产和管理效率。
六、关于发展牛奶加工和物流运输
近年来,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积极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加快冷链设施标准化改造,推动冷库、冷藏车等安装冷链监控设备,建设冷链流通全程温控监测平台,支持建立冷链物流监控体系。2019年,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开展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其中强化农产品产地预冷、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是重要支持内容。财政部认为,农产品供应链建设以省为单位实施,经竞争性评审最终纳入支持范围的省份,可统筹运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本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下一步,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将加大冷链物流项目向内蒙古等奶业主产省(区)的倾斜力度,并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措施,推动提升乳品加工业的发展水平。
感谢您对我国奶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3372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55号建议的答复
杨先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国内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奶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支持乳品企业参加公益行动
我部积极引导和组织乳品企业参与公益活动。2015年倡议骨干乳品企业成立了中国奶业20强(D20)联盟,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作为联盟的重要活动内容之一。近年来,组织实施了中国小康牛奶行动,号召D20企业为贫困地区捐赠价值超过1.5亿元的牛奶,惠及120多万名贫困地区学生。在捐赠过程中,D20企业通过举办营养课堂、饮奶知识趣味问答等活动,普及牛奶营养知识,展示乳品企业良好形象,形成了奶业界承担社会责任、弘扬扶贫济困的行业新风尚。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牛奶公益行动,支持开展“国奶扶贫工程”,引导乳品企业积极参与响应,有针对性地向贫困地区捐赠乳制品,让贫困地区更多的孩子喝上牛奶。
二、 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每年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项目安排资金,支持全国性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参与包括关爱儿童在内的社会服务。另外,中央财政下达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地方包括儿童在内的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予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继续参与关爱儿童等社会服务工作。
三、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发展
民政部作为全国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慈善事业、慈善组织发展。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以来,民政部已联合有关部门出台14项配套政策措施,使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公开募捐管理、慈善信托管理、慈善活动支出、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信用管理、志愿服务、慈善信息公开、慈善财产保值增值、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等有了细则规范,基本构建了慈善事业规范发展的制度体系。同时,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激励慈善事业、慈善组织发展,包括:将企业捐赠抵扣所得税的优惠由一年提高到可以结转三年,改进慈善组织获得税收优惠资格的条件和程序,明确捐赠物资进口免税待遇,规范签署慈善捐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等,不断改善和优化慈善组织的发展环境。
四、关于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2017年1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包括支持社会组织针对贫困人口实施儿童营养改善等健康扶贫项目。2018年10月,国务院扶贫办在陕西组织召开全国社会组织扶贫现场观摩暨示范培训班,对社会组织扶贫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交流各地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现场观摩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带贫的成效做法。2019年,开展全国社会组织扶贫案例研究工作,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台账,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办将联合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扶贫供需对接活动,利用好扶贫日、中国社会扶贫网、中国公益慈善展示交流会等平台,推动帮扶资源与贫困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更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同时,将积极关注和支持“国奶扶贫工程”实施。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539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 日
附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584号建议的答复
魏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奶业全产业链均衡发展进一步推动奶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奶牛养殖与乳制品消费存在季节性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与国外以干乳制品加工为主不同,我国乳制品加工以液态奶为主,生鲜乳生产与乳制品加工、销售需要紧密对接。据调查,全国奶牛在产奶淡季和旺季的产奶量相差在10%左右。由于淡旺季生产端与消费端供需关系不平衡,春节后奶牛产奶旺季容易出现“卖奶难”,夏天产奶淡季容易出现奶源偏紧,导致市场波动较大,对产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您提出的“实现有效价格平抑机制,防止奶价暴涨暴跌”“创造更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奶业稳健发展”等建议,我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奶牛养殖者科学选种选配,合理调整奶牛产奶的波峰和波谷,减轻季节性差异给奶源供应带来的影响。二是密切养殖和加工利益联结,推动乳品企业与奶农签订和履行规范稳定的生鲜乳购销协议,努力实现奶牛产奶旺季不拒收限收、淡季不争抢奶源。三是推动发展奶酪等干乳制品生产,从生产端和消费端同时发力,解决季节性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对于调节生鲜乳生产、乳制品加工和市场消费起到 “蓄水池”的作用。通过以上措施,推动奶牛养殖与乳制品加工均衡发展,着力平抑生鲜乳价格波动,防止生鲜乳价格暴涨暴跌,保护奶农生产积极性。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生鲜乳产销衔接工作力度,鼓励乳品企业通过自建、收购、参股、托管等方式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提高自有奶源比例;推动主产省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督促购销双方严格执行生鲜乳参考价格,保障养殖、加工环节的合理收益。同时,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对国家大包奶粉收储制度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发挥稳定生鲜乳价格和供应的作用,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539
农业农村部
附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11号建议的答复
李翠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龙头乳企与农牧民强化利益联结,推动精准扶贫”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关于支持乳企开展种养殖技术研究推广工作
近年来,乳品加工企业向奶牛养殖延伸的步伐加快,不断加强自有奶源基地建设,对相关技术研究推广需求日益增强。为此,我部依托各级农技推广体系、科研单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力量,持续加大对乳企开展奶牛养殖的技术培训力度。例如,依托国家奶牛、牧草产业技术体系,与乳企密切开展合作,加强奶牛饲养管理、优质饲草生产、乳品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形成“金钥匙”和“草堂行”两大行业技术示范培训品牌。“金钥匙”已累计举办107期,培训2.3万人次;“草堂行”已累计培训1.7万人次,发放培训资料10.1万份,有力提升了乳企奶源基地的奶牛饲养管理和牧草种植水平。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乳企开展奶牛养殖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选种选配、精准饲喂、饲草料开发、疫病防控、质量管控、粪污处理等瓶颈制约。加强技术集成示范应用,将组装集成配套的技术“标准化”“轻简化” “模块化”,形成易学易懂易操作的通用养殖技术模式。引导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与乳企开展对接合作,搭建奶业第三方服务平台,创新培训方式,帮助奶农补齐养殖技术和管理短板。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农业领域的科研推广工作。近年来,财政部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科研推广活动给予支持。今后,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可按程序申报相关项目并开展研发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做好对奶业领域相关科研工作的支持。
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产业链金融
近年来,财政部通过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一是每年通过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重点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中小牧场纳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组建完成33个省级农担公司,共设立548家分支机构,合作设立972家业务网点。二是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的政策引导,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担保主业、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发挥增信作用,为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增信和融资支持。三是积极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运行,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以及中央、省、市、县四级担保机构之间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和业务联动机制,实现基金、担保机构、银行“利益融合”,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环境。截至2018年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出资166亿元已全部到位,与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17个省市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会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不断完善全国农担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省级农担公司加快农担业务开展,做好农担风险防范,解决好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8年10月,银保监会会同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目前,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强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合作紧密度,帮助农牧民解决融资难题。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完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制,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推动完善支农支小业务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金融薄弱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
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精准脱贫与产业兴农
我部高度重视发挥奶业企业在产业扶贫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通过实施奶牛养殖示范创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等项目,持续对奶牛养殖、饲草种植等重点环节给予政策扶持,促进产业链企业良好发展,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业,实现脱贫减贫。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加大对龙头乳企产业兴农、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帮助更多农牧民实现脱贫。财政部认为,现有政策对“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精准扶贫”已有体现,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各地可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因地制宜安排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办认为,近年来通过实施扶贫特惠政策,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产业扶贫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绩。下一步,将制定和完善扶贫产业规划,加强贫困地区政府与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产业对接,推进贫困地区产业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建设。注重强化特惠金融支持,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行业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给予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
关于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作用
近年来,我部加快建立和完善乳品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生鲜乳产销衔接,促进奶业稳定发展。一是推进奶源基地建设,鼓励乳企通过自建、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奶牛养殖,稳定奶源供应,缓解原料奶供应不足和过剩问题。二是规范生鲜乳购销秩序,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乳企与奶农签订生鲜乳购销合同并严格督促履行,建立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稳定购销价格,保障奶农利益。三是加强技术推广应用,通过加强奶牛繁殖调控、夏季热应激管理等措施,减轻原料奶供需不匹配的影响,减少产奶旺季乳企原料奶过剩喷粉的数量。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重点在奶源基地建设、质量安全提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等方面形成合力,在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为奶业产业扶贫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奶业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奶业振兴和产业扶贫的双重目标。
感谢您对我国奶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1546
农业农村部
附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29号建议的答复
冯玉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乳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的防控
我部高度重视奶牛疫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等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措施,指导各地加大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疫病防治工作,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强基础免疫工作。抓好部分地区牛羊的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布病平均免疫密度98%以上。二是开展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组织各地有关单位科学开展奶牛“两病”日常监测与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奶牛疫病的相关情况。三是推进“两病”净化工作。严格落实“免、检、管、杀、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创新布鲁氏菌防治模式,探索从源头净化疫病。四是及时扑杀患病奶牛。对发生疫情的奶牛进行严格的扑杀和消毒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并对患病畜按照相应规定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五是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组织重点省份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各项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免疫、监测、净化等综合防控措施。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总结“两病”防控经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联合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各方社会力量,继续加大对奶牛“两病”的防控和监管力度,保障奶牛健康安全,助力奶业全面振兴。
二、关于支持解决奶牛养殖业环保问题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奶牛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问题,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解决奶牛养殖业环保问题。我部会同财政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的第三方处理主体相关设施建设,以及规模养殖场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改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等,加快推进包括奶牛养殖在内的畜禽粪污治理。目前,我部会同财政部已支持98个奶牛大县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其中支持内蒙古24个,基本实现了奶牛养殖大县全覆盖。相关养殖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有力推进了奶牛养殖环保工作。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支持力度,针对奶牛养殖规模化程度高、粪污产生量多等特点,积极探索低成本、高水平的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
三、关于支持建设优质奶源基地
优质奶源是奶业振兴的基础。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推动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一是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2008年以来,累计对近7000个奶牛养殖场(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重点改造水电路、防疫、挤奶设施及饲草料基地建设等。今年,启动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在内蒙古等奶业主产区支持1500个牧场改造提升。二是加快发展草牧业。通过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粮改饲、草牧业示范等项目,对奶牛养殖使用青贮玉米给予补贴,推动优质苜蓿、青贮玉米和燕麦草生产,带动形成了一批优质饲草料基地,有效降低奶牛饲养成本。三是加大技术推广力度。与乳企密切开展合作,扩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数量,优先支持家庭牧场的奶牛参加测定,提高精准饲养管理水平。推进奶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专项资金向奶农培训倾斜,培训家庭牧场主和业务骨干,分步分类对家庭牧场实现技术、管理、营销等全覆盖培训,补齐养殖和管理技术的短板。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对优质奶源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为我国奶业振兴提供基础保障。
四、关于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机制
推动奶业振兴、提升全产业链,需要着力构建乳企和奶农的利益共同体,共担风险、共享成果、和谐发展。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加快建立和完善乳品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生鲜乳产销衔接,促进奶业稳定发展。一是推进奶源基地建设,鼓励乳企通过自建、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奶牛养殖,稳定奶源供应,缓解原料奶供应不足和过剩问题。二是规范生鲜乳购销秩序,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乳企与奶农签订生鲜乳购销合同并严格督促履行,建立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稳定购销价格,保障奶农利益。三是加强技术推广应用,通过加强奶牛繁殖调控、夏季热应激管理等措施,减轻原料奶供需不匹配的影响,减少产奶旺季乳企原料奶过剩喷粉的数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养殖与加工利益联结、合理分配养殖加工利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具体路径。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理顺奶农与乳企的利益联结关系。一是推动奶业主产省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发布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并督促乳企和养殖场严格执行,保障双方合理收益。二是监督签订并履行规范的生鲜乳收购合同,对收购合同进行备案管理,探索在主产省建立地市级的生鲜乳收购第三方质量检测中心,减少购销争议,构建公平合理的生鲜乳购销秩序。三是依法查处、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捆绑销售饲料、兽药等养殖生产资料的行为,规范生鲜乳交易行为。
五、关于支持种养协同发展
种养一体、农牧结合是奶牛养殖开展的方向。从2016年以来,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奶牛养殖大县整县推进种养结合项目,共支持9个省区32个县开展试点工作,要求每头奶牛配套3亩左右的饲草料地,着力解决奶牛养殖饲草料供应和粪污还田利用的问题。
我国秸秆资源丰富,在畜牧养殖中,奶牛饲用秸秆较少,肉牛、肉羊养殖饲用秸秆较多。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门资金,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支持全国各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做好饲草料种植和草食家畜养殖协同发展工作,提高秸秆等当地饲料资源利用率,降低草食家畜饲养和粪污处理成本。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兽医局
010—59193262
农业农村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27号建议的答复
刘海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小型奶牛养殖场健康发展,着力夯实奶业基础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扶持中小奶牛场发展
中小奶牛场是奶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通过专项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培训等措施,持续支持中小奶牛场转型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一是提高奶牛良种化水平。通过实施普惠性的奶牛良种补贴、奶牛生产性能测定项目,使全国奶牛单产从2008年的4.8吨提高到2018年的7.4吨,提高了奶牛养殖效率。二是发展优质饲草料生产。通过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扩大粮改饲范围,对中小牧场使用青贮玉米给予补贴,推动优质苜蓿、青贮玉米和燕麦草生产,降低了奶牛饲草料成本。三是支持中小奶牛场标准化改造提升。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已支持近7000个奶牛养殖标准化牧场建设,今年将在奶业主产省继续支持1500个奶牛家庭牧场改造升级,补齐中小奶牛场基础设施短板。四是加大技术普及推广力度。依托各级畜牧兽医推广部门、国家奶牛和牧草产业技术体系,通过“金钥匙”和“草堂行”等项目培训指导,帮助2万余名奶农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今年启动牧场主和技术骨干专项培训,提升牧场精细化饲养管理水平,加快实现养殖降本提质增效。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对中小奶牛场的支持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重视支持包括中小奶牛场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直投基金实体,支持包括中小奶牛场在内的各类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配合银保监会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与中国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和建设银行签署和落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三是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每年安排30亿元资金,对扩大包括中小奶牛场在内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用的地方进行奖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包括中小奶牛场在内的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帮助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年2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明确推进奶业保险扩面、提标,大力支持奶业振兴。下一步,将探索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养殖场抵押贷款及订单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奶牛养殖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关于保障奶农与乳企合理的利益分配
推动奶业振兴、提升全产业链,需要着力构建乳企和奶农的利益共同体,共担风险、共享成果、和谐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奶业意见”)和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养殖与加工利益联结、合理分配养殖加工利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了具体路径。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奶业意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理顺奶农与乳企的利益联结关系。一是推动奶业主产省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发布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并督促乳企和养殖场严格执行,保障双方合理收益。二是监督签订并履行规范的生鲜乳收购合同,对收购合同进行备案管理,探索在主产省建立地市级的生鲜乳收购第三方质量检测中心,减少购销争议,构建公平合理的生鲜乳购销秩序。三是依法查处、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捆绑销售饲料、兽药等养殖生产资料的行为,规范生鲜乳交易。
三、关于支持养殖企业发展乳制品加工
近期,我部正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的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围绕三个方面:一是降低乳制品加工布局半径和日处理能力等准入门槛,支持奶牛养殖企业开办乳制品加工厂,生产适销对路的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奶酪等乳制品,分享下游加工和销售环节红利。二是探索利用现有农产品检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施和能力,为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提供检测技术服务,降低检测成本投入,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三是出台融资贷款等政策措施,开展试点示范,加大典型模式宣传推介,营造支持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国奶业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546
农业农村部
附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23号建议的答复
徐启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陕西奶山羊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奶山羊是我国重要的奶畜品种,具有易饲养管理、生产投入较低、经济效益较好等特点。羊奶和羊奶粉是竞争力较强的国产乳制品,产业发展潜力较大。2018年,全国奶山羊存栏518万只,羊奶年产量100万吨,占全国奶类产量的3.3%。
国家重视奶山羊产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奶山羊生产,进一步丰富奶源结构。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具体提出了支持国家奶山羊核心育种场建设,开发羊奶等特色乳制品,为今后一个时期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近年来,我部从加强奶山羊良种繁育与推广、普及奶山羊圈养舍饲技术、扶持地方龙头企业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推动奶山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把奶山羊作为推进奶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点,推动奶山羊产业发展壮大。一是健全良种繁育体系。继续支持关中奶山羊、西农莎能奶山羊、崂山奶山羊等品种的选育与扩繁,打造高产奶山羊核心育种群。大力引进和繁育良种奶山羊,在奶山羊基地县建设良种扩繁场和配种站点,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提高奶山羊单产水平。二是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为方向,制定奶山羊生产标准,实施养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项目,大力推广良种、良法、良料综合配套技术,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培育一批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养殖户以代养、托管、入股等方式进入标准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三是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研究完善羊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健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和乳制品加工、销售等管理制度。落实乳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严格规范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加强收购、运输、加工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羊乳制品质量安全。四是培育壮大羊乳品加工企业。引导乳品企业与奶源基地布局匹配,生产协调。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开展产品创新研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羊乳品企业。实施奶业品牌战略,激发企业创建品牌的内生动力,通过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推介产品优质、美誉度高的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兽医局 010-5919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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