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落户天津后,就开始办理孩子转学的相关事宜。但实际办理中才发现并不是随时都能办理转学,也并不是想转学就能转学成功。今天我们来看看办理转学时应该注意的时间点和其他事项。
小学转学:错过时间后只能服从分配
孩子没有正式落户,就无法按照学片入学,但是可以走外地户口学生入学,通过外地户籍分配的方式入学。
初中转学:初二下学期无法转学
本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初二下学期不受理转学事宜。如果孩子已经错过了最后的转学机会,只能在当地参加中考后申请高中一年级转学事宜。
高中转学:高一下学期起可办转学
天津常住户口学生高中从异地转学回津,只有高一下半学期、高二一年才可以,而且需要自己提前联系好学校,才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关于转学时间: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一般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及最后一个学年不办理转学,具体时间各区不同,需要提前电话咨询。
关于学籍管理:据2014年2月17日开始实行的《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需持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和转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登记,区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就近安排学生入学就读。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应是同年级转入。转入的学生必须在转入学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关于接收学校:实际操作中需要家长自行寻找接收学校后报区县教育局备案,所以办理转学手续之前要拨打所属区县教育局的电话咨询清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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