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人10月15日之前赶紧去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否则不能上路!截至目前,全区已有3800余辆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

一、范围

(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合标电动自行车”)

(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其他电动两轮车辆(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自行车”)

二、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点

1.区车管所

地址:綦登路綦江南高速路口下道往城区方向500米左侧或綦江东站往綦江南高速路口方向约2公里右侧

咨询电话:968888、85883210

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綦江支公司(百利威市场附近)

注:2019年10月14日后,合标电动自行车到区车管所正常办理;超标电动车停止办理。

三、需要提交的证明、凭证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

1、超标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超标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3、超标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注:如车辆所有人无法提交车辆来历凭证和合格证明的,可由所有人提交书面承诺,说明车辆购买的真实渠道、车辆类型及型号等内容。

四、牌证发放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

从即日起,经审查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

从2019年10月15日起,车主凭已领取的预登记凭证,免费领取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五、过渡时期管理

(一)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时期管理,过渡期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

(二)2019年10月15日后,未申请办理预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六、上路行驶管理

(一)上牌照

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应当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

(二)有保险

鼓励电动自行车(含超标)所有人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

(三)戴头盔

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四)限一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不得载人。

(五)靠右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温馨提示

据区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是免费的,市民可凭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购买保险。不过,出于交通安全角度考虑,还是建议车主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将极大地减轻车主经济负担。

来源綦江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