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兴安岭深处的奥伦布坎,有着满目的金色森林和穿梭的鹿群…

驯鹿,听起来神秘又充满童话色彩的动物,圣诞老人就是乘坐驯鹿拉的雪橇去给世界各地的小朋友送礼物。这种林中精灵神秘而优雅,以白色和褐色为主,无论雄雌,头上都长着华丽的鹿角,它们的腿长有力,善于穿越森林和沼泽地,是通古斯人的主要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被称为“森林之舟”。

在历史漫长的岁月里,在通古斯的日常生活和生产中,驯鹿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驯鹿爱吃森林里野生的苔藓和蘑菇,它们每天在夜晚出去觅食,猎民们需要它们回来时,就会叩击树木,因为怕蚊虫叮咬,它们有时也会顺着猎民点围拢的熏烟自己跑回来。猎民也会不定期给驯鹿喂盐巴。盐就是鄂温克人向驯鹿施的魔法,使它们记得回家。通古斯以及鄂温克人通过喂盐、熏烟等方式成为驯鹿不可或缺的朋友。

对通古斯部落来说,驯鹿不仅是他们的生活所需,也是他们的民族象征:是驯鹿让他们继续留在山林里,如今的鄂温克人已不再打猎,而是随着驯鹿的逐食迁徙过着游牧生活,他们爱驯鹿就如爱自己的孩子。

秋天的奥伦布坎,原始森林深处,温驯的的驯鹿 ,金黄色桦木和低矮绛紫色的灌木相依而生,山光水色,美不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