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鹏小岳岳因《五环之歌》大火,而后逐渐被相声圈外的观众了解,小岳岳魔性的演唱和搞笑逗趣的表情包也受到许多年轻观众的喜爱,这首《五环之歌》也因此获得了大范围的传播。那么,小岳岳为什么会被告呢?被告侵权事情始末下面就来梳理一下。

据悉,歌曲《牡丹之歌》创作于1980年,是由乔羽作词,吕远、唐诃作曲的,是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作词人乔羽曾将著作权之财产权利授权给乔方,后来乔方将这首歌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授权给了众得公司。

《五环之歌》火了,众得公司认为岳云鹏未经授权擅自将《牡丹之歌》的歌词改编成《五环之歌》用于商演,并在电影《煎饼侠》中作为背景音乐和宣传推广曲MV使用,所以岳云鹏被告的同时,拍摄《煎饼侠》的三家公司万达公司、新丽公司、金狐公司也被告上了法庭,要求《煎饼侠》方停止使用《五环之歌》,并索赔110.25万元。

经过宣判《五环之歌》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驳回原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五环之歌》的歌词不构成对歌曲《牡丹之歌》歌词的改编,故未侵犯对歌曲《牡丹之歌》词作品享有的改编权。

侵权一事曝出来,事件本身没有太大关注点,大家反倒对岳云鹏的本名岳龙刚比较感兴趣。从小岳岳的微博来看,也并未受到此事的影响,还发了一个“你好,龙刚”的微博,和粉丝互动起来了。粉丝们表示“只要不叫岳不群,叫啥都可以接受!”

要知道郭德纲收徒辈分是按“云鹤九霄,龙腾四海”来的,叫龙刚的话,小岳岳这是突然被降了辈分呀,一下降了四个科,从师哥变师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