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文处理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主要是在机关内部、机关之间、机关向企事业单位个人等通过书面形式传递正式信息的行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口头表达、民间交往或日常作文,是一种比较正式场合下的行文,有着较高的标准和要求。
一个人也许有各种乳名、小名、别名,有的喊他“铁柱”,有的喊他“老憨”,但绝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大名,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和人的称谓一样,国家、地区、机构的称谓更为固定、更为规范,指代关系也应当更为清晰,一般由有权机关进行发布。
“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两千多年前的秦代,古人们就意识到了统一表述、构建标准,对于促进社会发展,方便工作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天,在我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构建标准规范,莫不如是。对于机构称谓而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相应的机构全称,切实起到规定的作用。
对于那些称谓比较长的机构名称,则需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简化,形成规范化简称,以便于公文往来。比如,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共23个字,如果在正式行文当中用全称,而不用其规范化简称:红桥区委网信办(区内行文可进一步简称区委网信办),则会显得特别累赘,徒增公文处理不必要的负担。因此,建立准确性、便捷性、统一性和严肃性兼具的规范化简称,很有必要,也很有实用价值。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工作进展,区委办公室联合区委编办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区直机构和有关单位规范化简称名录》,收录了区委机关、涉机构改革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人大机关、区政府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内司法机关、区内民主党派、区内群团组织、派出机构、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和驻区单位的机构全称和规范化简称。
机构全称的简化,是有规律可循的。通常来讲,一个机构的简称,应当尽可能用较为简洁的语言体现地域、隶属、职能和机构类别等信息。比如,红桥区委组织部,其中的“红桥”表示地域,“区委”表示隶属,“组织”表示职能,“部”表示机构类别,对于区内行文的话,“红桥”还可以进一步省略,这样的一个规范化称谓,就能较为充分地表达全称所蕴含的有用信息了。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机关的全称当中有的包含“人民”2字,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国家是由人民当家做主的,这是毫无疑问、确定无疑的,但为了方便行文,一般除了人大机关之外,参照中央和我市有关做法,“人民”2字可以进行简略。比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简称为全国政协,天津市人民政府简称为天津市政府等等。
对于政府部门的规范化简称而言,则显得稍微复杂那么一点点。比如,有的部门规范化简称中含有“政府”,有的则没有,这也是依据其全称来定的。天津市红桥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则简称为区政府国资委,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简称区政府政务服务办。
然而,有的时候,机构的规范化简称的确定,则需要遵循约定俗成,或沿袭上位机构的规范化简称。通常,机构全称中的“和”字可以省略,例如“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等等,但特殊情况下,在借鉴市有关机构的规范化名称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的意见,天津市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简称确定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再比如,天津市红桥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方志办,也同样是参考了习惯性称谓和上位、同位机构规范化简称。
此外,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按照一般性的命名规则,由全称化为简称,所蕴含的意义不是那么贴切的时候,往往会参照习惯性表达,变换个别字词,这种情形叫作变称。比如,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工作委员会,如果按照简化称谓规则,应当称作西站地区党工委,但是“地区”这个称谓曾经甚至在目前的个别地方仍然是我国的一级行政区划,为了不引起误解,我们参考了日常叫法,并征求了所在部门意见,将该简称定为西站站区党工委,相应的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简称为西站站区办。
形成统一、规范的机构简称,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基础性工作。下一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工作当中,要将有关文件切实作为案头卷、工具书,严格使用规范化简称,不断提升我区机关公文处理质量,充分展现认真、严谨工作作风。
下面,按照有关党务、政务公开要求,我们将区内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内设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涉密部门单位等)规范性简称公布如下,方便大家深入了解。
区委办公室丨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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