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农民承包地权益的保障,也为了肃清农村用地乱象,更加合法地保障农业规范化发展,在过去的五年里,农村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对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农民心底里无疑都是既兴奋又担忧的,兴奋的是自己的权益得以更加合法保障了,担忧的是以后用地规范更加严格了,自己又多加注意了,但这是不可避免的。不仅如此,禁令生威!农村建房新规,4个“禁令”农民不要触犯,避免被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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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未审先建

众所周知,农村人建造房子都是比较究竟的,房子的朝向,门房的朝向,以及对灶头的摆放,都极为究竟。但是农村人盖房,也是比较随意分,表现为部分农民没有做足相关程序,存在一些建房乱象。例如对于一些未审先建的行为,对于农村的建房,也是需要一道道的审批程序的,都审批下来了,农民才可以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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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耕地的目的和用途,相信不用国家强调农民朋友都清楚,是用于发展农业的,用于农作物的耕种的。但是部分农民虽然知道这个道理,却往往背其道而行之,在耕地上,或者是未经开发的林地上建房。对于这种行为,属于私自变更土地性质,破坏耕地的行为,将会予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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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一户多宅

农村的宅基地资源是农民所共同拥有的,但是对于人口众多的农村,也必须要一个规则,保障农民都能有地可建房,这个规则就是相对而言保证最大公平的“一户一宅”,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按照严格意义上属于违规,是村集体所不允许的,农民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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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禁止在禁建区建房

在农村,土地是广阔的,但是对于农村的土地,也是有规定的用途的。农民如果想要建房,需要申请到宅基地使用权,对于一些禁止建房的区域,例如道路两旁规定的区域,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也是不可以建房的。

所以农民想要建房的,还是要按照相关规定,避免被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