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一本人类学的著作《死亡与右手》
这是法国社会人类学家罗伯特赫尔兹的代表性著作,作者以印度尼西亚达雅克人的二次葬习俗主,从礼仪过程探讨了死亡的内涵,对死亡与集体意识做出了新的阐释。
作者认为死亡不再是个体生命终结的过程,而是社会将死者排除在外的方式。对葬礼这种形式进行了新的阐释,此外,作者还就普遍的视角对左手与右手进行了两元对立的象征主义分析,认为左手与右手的不平等并不是生理上的差异所造成,更多的是社会集体意识赋予的不平等,掀起了人类学界象征分类体系的关注热潮。
不过,虽然赫尔兹学术成就很高,但他去世很早。
1881年出生在法国巴黎西郊的小镇圣克卢的赫尔兹,于1904年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完成哲学学位课程后,在英国大英博物馆进行了短暂的学习。回到法国后,他又师从著名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攻读博士学位,后与莫斯成为好友,和涂尔干的大多数学生一样,他在新婚不久后又志愿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不幸的是,1915年4月13日他在带领部属们攻打马彻威尔的过程中不幸阵亡,年仅33岁。
赫尔兹在求学期间,一直致力于印度尼西亚研究,并对于原始社会的罪过与赎罪现象非常感兴趣,本书收集了他在生前发表过的两篇论文《一项关于死亡的集体表现的研究》与《右手的优越:一项关于宗教两极性的研究》,由莫斯收录并联系出版。
值得庆幸的是,尽管赫尔兹英年早逝,但他的学术影响并没有因此中断,《死亡与右手》的出版让赫尔兹走进了人类学界,学界各学者的引用让大家对他的思想逐渐的重视了起来。
那么这本书说了什么呢?
由于《死亡与右手》是由赫尔兹的两篇独立论文构成,所以探讨的主题也不太一样。我们今天所介绍的主要是书中的第一部分《一项关于死亡的集体表现的研究》
在书中,赫尔兹以原始社会的丧葬礼仪为例,提出:死亡不仅仅关系到个体,更关联到社会。虽然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通常认为死亡只是一瞬间的事,丧葬礼仪的目的仅仅只是埋葬尸体,但是对于原始人类社会而言,丧葬仪式的意义远远没有那么简单,二次葬的存在即是力证。
在二次葬的过程中,不同的族群的原始人有着不同的礼仪,例如马来群岛的达雅克人会对尸体进行临时埋葬,即将亡人的尸体放在庇护所里,保存一段时间后,运到最终的埋葬地;或者是将尸体用树皮捆绑在树杈间并暴露在空气中,等尸体水分蒸发后,埋葬在一定深度的坑中。
另外雅朱人的延期葬也非常有趣,他们会等到死者的头骨全部风干后才会举行最终的葬礼,因此在亡者去世和葬礼最终举行时间对应的是尸体腐烂与骨架风干所需要的时间。
那么为什么原始人要刻意延长死亡与葬礼之间的时间呢?
赫尔兹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个讨论,他主要从丧葬礼仪,灵魂观,和服丧的结构这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首先是临时埋葬,其实这跟简单,在原始人的严重,人类身体正常的腐化过程被他们视为一种有害力量所产生的污染,所以他们必须要通过各种手段为尸体进行祈祷和驱魔,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下,立刻举行最终葬礼显然是不可取的。
其次就是灵魂观,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是缓慢的,在面对无法解释的现象,往往会以宗教的力量解释,毕竟神是万能的,上帝说要有光,那就得有光。因此处在原始社会的人们认为,人死后是存在灵魂的,只要尸体的埋葬期还在持续,死者的灵魂就还在,而生者就需要继续尽自己应尽的职责,灵魂也会苛刻的监督他的亲属,看他们是否全心全意的为自己尽各种责任。所以,当死亡被社会认为是从可见世界通向不可见的世界时,灵魂就代替往生者成为主体,而这也促成了服丧的习俗。
最后就是服丧的结构了,说到服丧的仪式,古代中国应该是最为严苛和完备的,例如古有“丁忧服孝三年”,《乱世佳人》中斯嘉丽的丈夫去世,她被限制参加上流社会的舞会等,从种种表现我们都可以看出,服丧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在人类社会中传承非常久远的丧葬礼仪,即使在现代,家中若有老人去世,主人也会在过年的时候贴上紫色或绿色的对联表达哀思。
当然赫尔兹在书中也对原始部落的服丧习俗做出了一定分析,他认为:当表象的主体确定后,死者的死亡就并不仅仅是对个体产生影响,还对死者原来生存的社会造成影响。由于往生者的尸体被死亡赋予某种特性,成为了令人恐惧和害怕的东西,所以连带着死者的亲属也被污染,亲属们很明显的感到死者给他们带来的打击,遵从禁忌让他们被动的和其他人隔绝,不能和平常人一样吃饭和打扮。所以说服丧是死者的实际状态对生者的直接结果
此外,赫尔兹还指出,服丧行为并不单单是亲属的一种自愿,而是所在社会施加在亲属身上的强制禁令社会通过观察亲属的活动,通过他们表现出对死者的感情和失去他们的悲伤程度来判断和评价他们。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某些地区会出现“哭丧专业户”的现象。
所以说服丧不仅仅是亲属个人的选择,还是社会集体意志的一种体现,在这个过程中服丧者也处于边缘状态,他们与亡者形成特别的群体,处于生者世界与亡者世界之间,被社会所排斥。只有举行最终葬礼,死者才能融入先祖世界,亲属才能回到生者社会。赫尔兹在文章中指出了,不仅在原始社会,中国古代也有这些习俗,举一个最简单的小例子,例如苏东坡就是守孝三年后才重新做官。
在探讨了延长葬礼的原因之后,赫尔兹又对最终葬礼的意义做了阐释,他认为原始社会举行最终葬礼主要有三个目的。
一是埋葬死者的尸体,因为人们总是将尸体的状态与某种邪恶力量相联系,在经历了长时间的中间阶段后,尸体的腐化已经结束,人们认为这时候死者已经处于一个纯洁的状态,不再对生者具有污染的威胁,因此,此时埋葬死者,生者才不会受邪恶力量的污染。赫尔兹举了达雅克人庆典仪式的例子,在庆典仪式上,人们会将死者身体的腐烂剩余物取出,并仔细的清洗死者的尸骨,通过净化死者的身体来标志一个旧阶段的结束和一个新阶段的开始。
二是死者的灵魂,在举行庆典仪式时,人们更希望改变灵魂的状态,从而结束它在中间阶段的焦灼与不安,这个过程由祭司的引导,利用一些神歌对这个过程神圣化,减轻灵魂对于生者世界的威胁。因为当灵魂进入到先祖的世界时,就表明死者与生者时间完全的割裂的,他不再是生者的一员,但他没有被社会抛弃,这些仪式庆典使他在先祖世界被接纳,所以灵魂中邪恶的力量应该就此消弭。
三是亲属的回归,由于服丧的阶段亲属因为被迫与死者相联系,一直处于被隔离的状态,所以当死者最后一次葬礼举行后,就宣告着亲属与死者的关系就正式被割裂了,生者得到了解脱,而死者也被改变了处境,从一个游魂成为了一位“祖先”,重新得到“复活”。
最后,说了这么多,我们来总结一下。
我们可以看到,赫尔兹在这篇文章中,主要阐释了个人死亡成为了一种社会意志表象的存在。这不仅为涂尔干开创的“集体意识”拓展了疆土,其实还给我们留下了真正的思考,死亡可以结束人的肉体和生命,但可以带走社会人被集体意识所赋予的伟大尊严和信仰吗?
最后,引用哲学家齐泽克的一句话“人会经历两次死亡,一次是‘生理性死亡’,一次是‘符号性’死亡”。生而为人,是选择“生理性死亡”,还是“符号性死亡”呢?
好了今天的小科普就到这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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