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这份官方文件,

你看了吗?

10月14日,山东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鲁建节科字[2019]7号文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新建高度100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光热利用条件的,可选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其他再生能源热水系统替代。

此外,《通知》还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做了详细要求。

以下是《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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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自:潍坊楼市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