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聊城10月21日讯(记者程洽洽)10月21日,聊城交警曝光两起终生禁驾的典型案例,两起案例中,驾驶人均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酒后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
2019年04月27日22时41分许,李玉某醉酒后驾驶鲁P73**8号小型轿车,沿冠县武训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南环路与武训大道交叉路口南时与某兴驾驶的鲁RA**23/鲁RN**3挂号重型半挂列车追尾相撞,致使鲁P73**8号小型轿车乘车人周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玉某受伤,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李玉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3.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9年08月29日,李玉某被冠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2019年09月18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玉某做出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19年3月30日0时50分许,杨某酒后驾驶鲁P09**6号小型轿车沿东阿县工业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老化肥厂东时,因观察情况不够,与同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追尾相撞,致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案发时,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7月30日,杨某被东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2019年9月23日,聊城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杨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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