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就补贴契税,这样的好事真的来了。昨日,钦州市住房局、钦州市财政局共同印发《钦州市本级2019年10至12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政策实施细则》,其中指出今年10-12月在钦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10月份契税补贴比例为80%,11月、12月契税补贴比例为50%;购买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的,补助购房款的 1%,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以下是对该文件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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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截图

一、钦州市这次出台购房优惠新政,购房契税补贴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在钦州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政策性住房(包括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购代建”的农民安置住房、集资房、棚户区改造房、其他政策性优惠条件性质房)以及二手房不享受补贴。市本级包括钦州市中心城区、钦南区、钦北区及所辖乡镇。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10月份契税补贴比例为80%,11月、12月契税补贴比例为50%;购买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的,补助购房款的 1%,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二、此次购房优惠新政规定,什么时候购房才可以享受优惠,购房后什么时候才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合同备案时间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最迟不超过2020年1月6日,两者必须同时符合才可以享受。购房人办理购房契税补贴手续的时间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逾期不申请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权利。

三、购房人如何申办购房契税补贴?需要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

符合购房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持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财政契税补贴审核表、契税税票、购房人银行账号、购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城乡建设局100号窗口申请办理,具体内容请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查看《钦州市本级2019年10至12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待市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后再将补贴资金支付给购房人。契税补贴办理流程为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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